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
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主题实践活动

简 报

第 2 期

(总第2期)

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国同志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大力推进

“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主题实践活动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8年4月8日)

 

同志们:

  省局党组决定今天召开深入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省工商事业健康发展。

  刚才,罗保林同志宣读了《全省工商系统深入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工商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两个方案对全系统开展活动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这两个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四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全系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要深刻理解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四化”建设,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基本要求。“五摒弃、五树立”是省工商局党组在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6”重要讲话,开展先进性教育和作风教育整顿,认真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全省工商机关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总结出来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全系统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重要手段。“五摒弃、五树立”的内容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推进“四化”建设,做到“四个统一”,直接关系到全系统的执法效能和长远发展。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五摒弃、五树立”与履行职责、拓展职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水平,有效地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好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四化”建设,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省局党组提出并推行“五摒弃、五树立”活动以来,基层党委政府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欢迎、支持,就是因为我们坚持要摒弃“管”字当头的强势执法思想,树立人性化执法观念;摒弃“执法就是执罚”思想,树立“先教后处”的执法观念;摒弃“限制为主”把关思想,树立“非禁即允”的准入观念;摒弃“监管就是查案”的思想,树立“适度监管不扰民”的观念;摒弃“随意执法”倾向,树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观念。这一全新的执法理念,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也是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要求的。所以说,“五摒弃、五树立”的提出和实施,是当前我省工商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具体深化,是将“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运用,也是当前深入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因此,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四化”建设的工作重点,突出落实“五摒弃、五树立”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商标专用权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强化机关和基层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不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二、突出重点,切实把握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上强调要求“ 立足本职,切实提高工商行政监管水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周局长讲话的精神实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主题,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狠抓落实。

  (一)要摒弃“管”字当头的强势执法思想,就必须在树立人性化执法观念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行为中,要注重落实人性化执法理念,尊重管理相对人的人格,维护其权利,顾及其感受,在刚性执法中坚持柔性说理,做到以理服人,施法育人,对违法者不能因其违法而漠视、剥夺其应有的权利。真正做到知民情、察民意、体民忧、保民利,不断提高执法为民水平。

  (二)要摒弃“执法就是执罚”思想,就必须在树立“先教后处”的执法观念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真正自觉做到并不是容易的事。客观地讲,我们队伍中还有不少同志的意识里,“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倾向严重,执法趋利性相当明显。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社会公正,而不是追逐部门利益。把执法变成了“执罚”,甚至以身试法,是与执法目的背道而驰的,必须禁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既要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又要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依法维权。对市场主体不规范行为,要分析原因,依法区别处理。在以规范为目的的前提下,对那些无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实行预警制、告诫制,在帮助其规范之后,减轻处罚,做到柔性管理,在执法中构建和谐,禁止不教而罚。

  (三)要摒弃“限制为主”把关思想,就必须在树立“非禁即允”的准入观念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不完善,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陈旧,导致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对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由于长期受市场准入监管最后一道防线的影响,“限制为主”的把关思想根深蒂固,在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方面,往往是“原则有余、灵活不足”,“非禁即允”的准入观念还没有普遍树立。为此,必须摒弃“限制为主”把关思想,树立“非禁即允”的准入观念。具体讲,就是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处理市场经营主体准入问题时,先决条件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特别是有利于科学发展。凡是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就要准入。再就是要树立服务理念,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位置,真正做到服务为民,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由“审批”向“服务”转变。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注册登记部门,要从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大局出发,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经营领域和项目,都应最大限度地放宽准入,放宽经营范围,打破经营限制,积极主动地支持、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

  (四)要摒弃“监管就是查案”的思想,就必须在树立“适度监管不扰民”的观念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法定职能的全过程,是代表国家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实施行政干预的具体体现。查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调查和行政处罚权的表现形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产生后果追究责任的有效手段。二者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监管与查案都是一种行政执法手段,最终目的就是预防不法行为产生,对已产生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监管并非仅仅是查找经营主体的问题,并非仅仅是揪企业的辫子,更重要的是引导和帮助企业设立自律防线,把引导市场主体自律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工作,使监管工作由事后惩罚向事前规范转变,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因此,要求工商机关和执法人员站在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统一开放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高度,牢固树立服务第一意识,切实做到服务人民,便利群众。要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增强市场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通过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震慑违法经营者,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要摒弃“随意执法”倾向,就必须在树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观念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当前,“随意执法”和“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少数地方甚至较为普遍。究其原因:一是我们工商部门的行政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一些法律规范较为笼统且弹性大,给个别工商干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提供了“随意执法”的空间。二是工商干部在行政执法理念上存在偏差,轻事前监管,重事后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法。三是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如何摒弃“随意执法”倾向,树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心存公正,秉持法律的精神和价值来适用法律,保持对公正的追求。执法时要“忘我”,完全以法律的化身来面对社会,不能将丝毫个人的爱好、偏见带入执法过程,以影响法律的公正适用。要保持独立地位,不偏不倚,不徇私不徇情。其次,就是要廉洁,廉洁与公正一样,是执法者必备的品德。每个执法者都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清心寡欲”,以清廉为美,抵御任何物质、金钱利益的诱惑,决不能拿执法权去作交易,这样才能坚持原则、执法如山。要保持公正廉洁的操守,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执法者身份,珍惜自己的名誉,以自己的身体力行来影响社会。在当前尤其要消除执法中存在的霸道作风、特权思想,并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正视社会,以君子固穷的意志去坚守自己的道德防线。其三,就是执法者将正义、公平、公正等观念信仰化,成为指导行为的自觉意识。执法者要在思想上真正认识法律的最高权威性,把公正正确实施法律作为自己的唯一天职。无论是在履行执法职责还是日常生活中,应当自觉地从法律的角度认识事物、思考问题、评价各种社会现象和行为。要敢于同一切破坏法治的行为和现象作斗争,面对各种威胁、利诱,要做到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要坚决克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在处理权力和法律的关系时,始终坚持法大于权,要能够顶住压力,有捍卫法律尊严的勇气和为法律献身的精神。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推进“四化”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突出的位置,与履行职能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建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活动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组(委)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今天的会议,局党组要求各地、州、市工商局的主要领导参加,目的就是为了让全系统及时了解省局党组意图,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力气,上下一心,同心协力,搞好这既紧扣时代脉博又切合工商实际的活动。三是要明确相关职能机构的任务,分工协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范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题实践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四化”建设中,制度化建设是根本,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关键,法治化建设是目标。各级党组(党委)要按照省局实施方案中对四个阶段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各个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四化”建设的具体要求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要坚持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着眼开展活动的工作目标,在抓好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求实效,在找准问题、剖析根源、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周密部署、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从活动一开始,就要具体深入、抓细抓实,真正把正面教育贯穿始终,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把突出实践贯穿始终,把以活动推动工商工作贯穿始终,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三)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检查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四化”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和监管执法第一线,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检查机制,确保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活动简报等,大力宣传开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工商部门创新执法理念和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四化”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气象,宣传工商干部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新风采。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支持灾后重建以及活动开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四)善于发现问题,不断总结完善。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在推进活动的进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丰富主题实践活动的内涵。要坚持与时俱进和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提高活动的效果。

  四、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几点意见

  省委决定,2008年在全省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此,省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对全省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省委的决定和上述文件精神,省局党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拟在近期下发各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扎实抓好活动的开展。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全省工商系统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组织者、宣传者和实践者,担负着带领广大工商干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高质量完成市场监管任务的重要责任。近年来,省局党组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狠抓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1+9”文件精神,全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面对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上发挥作用不够好;有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大,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作内容、活动方式比较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有的党员和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党性观念不够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亟待我们在工作中加以解决。省委决定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就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全省基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解决基层党的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系统各级党组(党委)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按照省局党组的工作安排,扎扎实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使基层党组织在带领广大工商干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高质量完成市场监管任务上取得新成效。

  二是要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对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作出的部署,按照省局党组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切实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工作,着力解决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有新增强,各项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上有新进展,带领广大工商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上有新成效,为构建“和谐工商”、树立工商良好形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抓好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1+9”文件精神的落实,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经常性组织生活制度为重点,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为抓手和有效载体,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够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经常性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使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广大工商干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高质量完成市场监管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要清楚开展活动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省委要求,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重点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在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据此,省局党组结合全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实际,提出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努力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二是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据此,省局党组在实施意见中安排部署了11项具体任务,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整个活动从2008年3月起至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调查研究阶段、深入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尤其是要结合今年工作多、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开展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好活动作为推动日常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强大动力,把抓好日常工作、完成好各项任务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既要保证活动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又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市场监管要到位,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四是要注重开展活动的效果。全系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实效:一是在省地(市、州)局机关,所有党支部都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局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安排的工作,都得到及时贯彻落实。二是在省地(市、州)局机关,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理手,对全省(地、市、州)所主管的业务进行称职的指导,在检查工作中,能发现、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这一点,在省局机关更为必要。三是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根本上加强和改进学风,真正确立起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不断发扬并努力培育我们党的优良学风。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来对待,自觉从各种应酬和羁绊中解脱出来,做学习的表率,当学习的楷模。把学习当作一种兴趣来培养,当作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来对待,摒弃懈怠之心、功利之念、浮躁之气,努力形成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四是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全系统各级机关干部要牢固确立做好本职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强化奉献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每一项任务,增强奋发有为的激情和开拓创新的本领。全体党员干部要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格,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立身端正,品行高洁,讲团结、树正气,讲原则,努力营造政风清廉,勤政为民,同心同德,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五是在基层全面健全党支部(党小组),使基层党员工作、生活在党的组织关心之下。这是本次活动必须彻底落实的硬任务。

  同志们,不论是深入落实“五摒弃、五树立”执法理念、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还是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我们的工作任务都很艰巨,责任都很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奋进,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报: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小组,国家工商总局人事教育司,省直机关工委
送:省局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正厅级纪检员)、副巡视员;各市、州、地工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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