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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局长向书鹏同志答记者问
(2004年12月28日)
1、为什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进行此次大范围的商品质量抽查工作?
答: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国务院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1]57号)中指出:“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这一重要职能的调整,体现了国务院对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是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极大信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又是执行国务院决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2、抽查商品的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颁布后,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确定了抽查的范围。从抽查商品的范围看,主要包括: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与人民群众衣、食、住、用密切相关的商品;与农业及其他生产活动相关的重要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投诉问题比较集中的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抽查的商品。从抽查的场所来看,主要是有固定场地、设施,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各类场所及仓储场地,包括专业、综合市场及房地产市场,大中型批发、零售企业;提供商品的各类消费场所,包括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机场、车站等。
3、与去年第一次抽查相比,今年抽查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领导力量更加集中,从抽查开始到抽查告一段落,都能做到抽查有人管,工作有人抓,确保不断线。二是抽查范围更加广泛,在重点进行食品类抽查的同时,又进行了汽车配件、房地产建筑材料的抽查。三是经费投入更加有力,从去年投入2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35万元。四是抽查场所更加具体,不仅抽查各类超市,还涉及各类批发市场、综合市场、建筑市场及各类零售市场;五是抽查程序更加规范,从拟制计划、组织实施、送达结果、组织复检、及时公布到进行查处,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实施,力争不留死角,不漏环节。
4、此次抽查中,大米是唯一达到100%的抽查项目,这个结果说明了什么?
答:去年以来,我局一直把食品放心工程当成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在摆正位置、理顺关系、规范行为、保证质量上下功夫,认真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今年抽查大米能有怎样好的效果,说明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大,措施实,标准高,要求严。
5、针对这次抽查中,食品类产品质量水平不高的现状,工商部门将会有什么动作?
答:继续开展以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分析形势,固强补弱;二是继续深化,再次部署;三是完善机智,落实制度;四是强化监管,认真检查;五是工作到位,赏罚并举。
6、请你对今年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行总结?
答:今年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有五个特点:即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准备充分,培训认真;实施抽查,收集统计;分析形势,及时反馈;公布结果,进行查处。2004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三次对流通领域的果冻、果汁饮料、袋泡茶和汽车配件、房地产建筑材料以及大米、发酵性豆制品进行了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涉及企业90多家,共抽查商品340个批次,合格248个批次,合格率为72.94%,不合格9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27.06%。质量好的是大米,问题较少的是果汁饮料、发醇性豆制品,其它商品的问题要稍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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