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工作形势 完善监管方式
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国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
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5年9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是继去年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大会之后,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又一次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交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省局党组对召开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书鹏同志传达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希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国家工商总局的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下面,我结合全省实际,就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形势,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商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项整治”重点之一。自去年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大会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扩大宣传、注重建设”的总体思路,以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制度,探索长效监管为重点,全面落实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宣传发动五个到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8921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93678户,查处无照经营户4750户,吊销营业执照1500户,检查中发现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企业2500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3041户,食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4451户,包装标识存在问题的企业2117户,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企业2637户,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2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680件,案件罚没金额106.998万元。维护了正常的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组织领导到位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层层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基础上,围绕工作范围、监管重点和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组织对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示精神的再学习再动员,从思想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摆上了重要日程。每年全省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都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和安排,积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并将其列为年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财力保障。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科)室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规章制度到位
  为保证食品安全工作卓有成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针对性地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联合制发文件。积极与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质监等部门配合,联合制订了《2004年贵州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2005年--2007年贵州省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等十几个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制定,对于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独立建章立制。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工商职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本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12315预警及快速反应制度”等执法监管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三是帮助经营企业自律。将食品经营企业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了“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追究制度”、“重点食品管理制度”、“食品有效期预警制度”、“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商场超市食品备案填录制度”等自查自纠制度,通过其发挥自律作用,确保食品经营企业有章可循。
  (三)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突出专项执法检查这个重点。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以规范经营行为、监管食品质量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一、第二季度的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饮料、酒、奶制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等九大类品种。二是把握节日市场这个时机。针对各大节日期间既是食品生产、销售的旺季,又是食品消费的旺季,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其重要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当成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行动。三是充分运用监测这个手段。在认真学习、吃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贵州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重点突出了“五个一”,即该注意的环节一环不漏,该进行的程序一项不少,该实施的步骤一步不乱,该确认的结果一点不错,该办理的案件一个不放。同时在全省范围选定一批具备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承检单位作为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定点检验单位,为规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创造条件。并以《办法》为依据,针对热点问题,先后在贵阳、遵义、安顺、黔南、黔东南、毕节等地进行了果汁、果冻、茶叶、大米、豆腐乳、速冻米面制品、水发水产品、腌熏制品、月饼、瓶(桶)装饮用水等品种的监测工作。四是严把大要案件查处这个关键。先后查处了遵义病死瘟猪肉案、黄平县重安江镇注水猪肉案、凯里鸡鸭灌装重晶石粉案、毕节自来水罐装饮料案等多起大要案件,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五是注重信息收集这个环节。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各地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当成重要环节,按时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省今年4月上报的《遵义市凤冈县工商局捣毁一病死瘟猪肉加工窝点》案例被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维权要闻”栏目内进行了全文刊载,并作为十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中国工商报》上公布。
  (四)专项整治到位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假货假药下乡情况、婴幼儿食品市场存在的隐患、盐业市场秩序、消费维权等课题的调研工作,通过对大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和对重点地区进行实地走访,对我省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对“月亮”牌和“酥心”牌糖果、含有“苏丹红”食品、“正蒙”牌奶粉、“染绿茶”、假冒茅台酒等白酒系列、不合格食盐、老干妈产品、月饼等食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这些专项整治工作,对稳定我省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省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宣传发动到位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进群众”的要求,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如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发布公益广告、印发科普读物、设立宣传专栏或展板、在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合法企业恪守诚信,推广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支持和保护名牌企业和产品,同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每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媒体都进行了跟踪报道,从而坚定了人民群众放心消费食品的信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的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不断向纵深发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协调配合和营造舆论环境的氛围不浓,有的还存在畏难情绪和满足现状的思想;二是有些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大,抓落实不够有力,食品质量仍然存在隐患,食品事故仍然发生,食品经营者自查自纠自律仍有薄弱环节;三是监管手段仍很欠缺,大多停留在眼观、手摸、经验判断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仍然滞后。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尽管是局部和少数现象,但必须引起全系统的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结合专项整治,认真改进和解决。
  二、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回顾前一阶段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其目的是正确地看待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状况,正确认识和估价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整治和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1、继续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要严格按照《贵州省200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既要巩固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的成果,防止在已经开展的十大类包装食品、儿童食品、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中查出的问题出现反弹,又要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抓好四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抓好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二是在第三季度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类等五类品种。三是在近期对月饼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继续规范月饼质量、过度包装、价实不符和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四是在第四季度开展秋冬季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和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问题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酒类、保健品、营养品等食品质量和过度包装监管的力度。在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中,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狠抓一批大案要案,适时公布典型案件。要完善与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
  2、认真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强化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大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扎实推进基层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抓好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格经济户口管理。基层工商所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按监管区域和内容要求,逐一建立经济户口档案,实行一户一帐一卡,即登记台帐和户口卡片,有条件的地区要将食品经营者所有名单录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要根据食品经营者的不同类型、所有制形式和不同的注册登记机关及信用状况等建立健全经济户口数据库,分类管好经济户口,确保对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奠定基础;二是以食品质量监管和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要把监管食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始终作为工商所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对禁止入市的食品严格把关,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全面抓好市场巡查工作。要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在巡查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好各种食品安全信息,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巡查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能;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认真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结合市场巡查,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对食品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分类分层监管,依据其守法和信用状况,合理确定分类的时限和定性、定量标准,防止和避免因标准不一形成信用等级失衡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基层工商所要把引导和监督经营者自律作为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任务,要签订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其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质量责任、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七项制度,重点抓好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自律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力争年底前基本到位,以促进食品经营者提高自律能力,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四是加强对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基层工商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指导,充实力量,培训人员,提高素质,认真检查落实《规范》和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并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食品安全的市场巡查率、发案率、案件办结率和消费者投诉以及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奖罚分明,对作风不实和监管不力而造成后果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3、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
  各级工商部门要从源头上把食品市场的准入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来抓,对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变更、撤消及食品质量的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实行全程监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和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努力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消费安全。
  首先是要把好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要依法完善注册程序,规范登记用语,对食品生产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对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坚决不予核准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范围,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要结合每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发现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过期失效的,要及时依法取消其食品经营范围。对有关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要依法变更登记;三是各级消保机构要会同注册登记机构,结合2005年度年检和验照,对全省范围内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四是各级注册登记机关要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书式档案的管理,有条件的要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五是要严格落实工商所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管理,并逐步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下贯通,运用计算机实行经济户口网络化管理;六是要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其次是要把好食品质量的准入、交易、退市关。一是要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规定,鼓励和支持超市、批发市场等实行场厂挂钩,建立协议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开展“放心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和“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二是要加强对食品的分类监管。流通环节食品来源范围广,包括了加工工业食品和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现场制做食品等,涵盖了农牧水和加工工业等几大领域,要区别情况,分类监管。对经加工工业的定型包装食品,要重点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对质检部门实施市场准入的28类525种食品,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了“ QS”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QS”标志,对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有条件的要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和方法,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氯霉素等有毒有害项目;对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和流通环节现场制做食品,要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和用料质量,督促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凡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责令整改,对超过保质期限销售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对各类食品的监管过程中,要按照各类食品具体品种对消费安全可能危害的程度,突出重点企业和品种,探索和推行重点品种和企业分别按风险度和信用度监管,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网上监管,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不合格食品的规范、有效退市。四是要研究制定食品退市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等,采取行政监管强制退市与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加强对退市行为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和有害食品退市后又变相进入市场。
  4、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进一步实现监测信息的资源共享
  食品质量监测制度是对原有的监督抽查制度的改革、调整和完善,是适应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有工商特色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至目前为止,省局已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和全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状况和消费热点,组织开展了针对果汁、果冻、速冻米面制品等多种食品的监测工作。自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对加强贵州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提高经营者质量意识,打击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和健全适合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的快速检测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和抽查工作。要按照《贵州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把对食品质量的监测作为监管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经营者自检、工商部门抽检和消费者送检三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对监测的结果和食品安全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严禁擅自或不真实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通过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和信息发布,警示和提示消费,科学引导合理消费;二是要利用贵州工商红盾网的优势,充分发挥食品质量监测结果的资源共享作用。各级的监测结果都要在网上公布,以便全省运用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达到有效地规范我省食品市场秩序的目的;三是加大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多方面的力量,取得社会各界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四是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学习监测的相关法律和知识,特别要加强对从事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弄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依据、概念、类型、组织形式、经费来源、承检单位的委托、被监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测的范围、重点、判定标准、监测程序、抽样方式、结果送达、复检条件、信息利用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5、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作用,扩大监管覆盖范围,延伸申诉举报触角
  各地要以12315申诉举报为依托,建立健全以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通过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家、进市场等办法,充分发挥基层“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职能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以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对2004年以来12315申诉举报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对消费者投诉多、问题大的区域、市场、食品经营者和品种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和整治,对申诉和涉及的案件要抓紧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案件,要逐级落实办案力量,清理积案,限期办结。并建立案件督办和责任制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合法有效。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要把查办大要案件作为重要任务,要善于发现案源,及时立案,依法查案,对于跨地区的案件要加强协调配合,一查到底。并利用新闻媒体对当地影响较大、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和案件及时曝光。同时,查办案件一定要严格执法和办案程序,严禁以罚代处。对流通领域经营食品违法案件涉及到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按照权限和程序移交案件线索,以便有关执法部门跟踪查处,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
  1、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更加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对“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进一步提高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形势任务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决克服一些人员的松懈厌战和畏难情绪,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总局、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十分重要的任务,把握监管工作的系统性,预示监管工作的前瞻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扎实工作,坚持不懈地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责,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地要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工商所,工商所实行分片划段,岗位责任到人,监管人员对其监管区的食品安全负责;三是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注册、公平交易、商广等职能机构分别按职能各负其责,并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管辖的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消协、个私协、广协、合同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行为,以及执法不严,甚至执法违法的行为,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组织和纪律保障。
  3、密切协作配合,扩大社会宣传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系统各级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切实负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还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制度,保持联系的经常性和及时性,通过开辟专栏和专项活动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宣传,上下联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同志们,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指示开展工作,团结奋进,勇于创新,求真务实,迎难而上,为全建设小康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