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底至5月中旬,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的种子(水稻、玉米)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检验结果送达、复检等法定程序,现将此次监测中合格与不合格的被监测人名单进行公布。此名单只作为抽取样品质量结果公示,不作为任何商家、生产企业的商品广告和宣传。 附:合格种子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不合格种子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