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3日至8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流通领域的水发水产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地点包括贵阳市、安顺市和毕节地区。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检验结果送达、复检等法定程序,现将此次监测中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及被监测人的名单进行公布。此名单只作为抽取样品质量结果公示,不作为任何商家、生产企业的商品广告和宣传。 附:合格水发水产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不合格水发水产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