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

黔工商消[2005]30号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年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黄金周期间市场繁荣稳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加强国庆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到位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针对国庆黄金周期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特点,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好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过好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加大力度,切实保障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的大事,确保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尤其重要,各地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黄金周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黄金周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防范和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
一是要加大重点食品的监管工作力度。各地要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重点,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乳制品、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济、利用工业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要加大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工作力度。各地要切实抓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组织力量及时实施专项整治和检查,严格检查重点食品的经销企业、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食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和商品交易场所,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的食品经销点。同时,要抓好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和假商标印制品。
  三是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农民节日消费安全。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的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力度。各地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力度。各地要充分吸取今年7月我省连续发生5起食品安全事故的教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在做好事前监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提前做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后保护的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确保扰乱黄金周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到位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加大对涉及黄金周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及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的同时,要在强化食品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有效地防范和查处扰乱黄金周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
  (一)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确保旅游市场秩序稳定
  一是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制售不合格质次价高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的违法行为,并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曝光利用旅游消费进行欺诈以及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三是要及时发布旅游市场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利用大众媒体以及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
  (二)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监管,维护餐饮市场秩序
各地要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宾馆、饭店、酒楼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及贩运窝点,以及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驯养繁殖场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
  一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坚决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要严格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重点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以及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要查缴色情出版物,重点是淫秽光盘和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本”图书;要查缴非法报刊,重点是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二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和游戏厅室的监管,严厉打击黑网吧和无照游戏厅室。要加强以出租房屋、居民楼、高校电教室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经营者在节日期间采取隐蔽、打时间差等方式开设黑网吧;加强对游戏厅室的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
  (四)严厉打击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要依法查处商业欺诈、欺行霸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无照经营和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等欺骗性行为,以及趁黄金周之机利用非法展览展销活动和出租柜台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二是要防止利用节日期间搞传销,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旅游或以旅游为名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社会稳定
  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证照不全、无照经营,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四、落实制度,促使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到位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将黄金周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含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值班时间、负责事项等)于9月29日前上报省局消保处,并安排好辖区各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值班人员;二是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查处申诉举报及消费纠纷,果断正确地处置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三是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表内要求按时上报表格, 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情况于10月9日前上报省局消保处。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值班并负责总体调度和指挥,保证重大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851)6820553 传真:(0851)6816912
  联系人:安科

  附:
  一、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一)
  二、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二)
  三、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三)
  四、“十·一”黄金周“假日经济”“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
  五、贵州省工商局“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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