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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及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的工作安排,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调研论证工作已列入总局2005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修订《消法》是事关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全局和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形成调研报告。现将修订《消法》调研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出问卷调查、与法制部门、消费者协会共同协商等多种方式进行,争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听取各个方面对《消法》修订工作的意见,最终能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调研的情况各地应以调研报告的形式上报,调研报告应结合执法实践,客观、全面的反映《消法》实施的基本情况及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应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1、本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基本情况;
2、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执法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通过个案凸现的问题在修订时建议如何完善;
3、消费者除了享有现行《消法》规定的权利外,是否应获得更多的权利,在修订的《消法》中应如何规定;
4、经营者除承担现行《消法》规定的义务外,是否应承担更多义务,在修订的《消法》中应如何体现;
5、维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问题,现行《消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五种维权途径,这五种途径在具体案件中的实施情况如何,在修订的《消法》中应如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维权途径,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直接的保护;
6、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三、调研时间
各地收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此项调研工作,调研报告于2005年6月18日前报省局消保处汇总后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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