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

黔工商市[2005]5号

二OO五年二月四日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05红盾护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05红盾护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提高开展“红盾护农”对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把红盾护农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决定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正国同志任组长,向书鹏、伍廷宪、丁琨同志任副组长,王立全、王育贵、谢端林、蒙启钊、王岭杨为组员,市场合同要与消保、公平交易、企业登记、商标广告等机构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二、做好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省局将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要求,实施对种子、化肥、农药商品质量的监测。2月底前要完成对种子、肥料的商品的定向质量监测工作,7月1日前完成对农药商品质量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农药质量监测结果。
各市、州、地工商局要把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红盾护农方案与2004年省局下发的“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红盾护农行动方案”结合起来,继续搞好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排序工作,并采取各种方式将排序情况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在报送总结的同时,报送排序公示情况。
  三、加强宣传
  省局将于3月底前举行 “2005红盾护农行动”启动仪式,邀请省、贵阳市领导和新闻媒体参加,地点另定。各市、州、地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类似的启动仪式。省局将为这次行动制订统一的徽标,各市、州、地工商局要统一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农资市场监管及打假专业知识,在宣传车上印制统一的宣传口号,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
  四、加强信息传递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各市、州、地工商局查处的案值在5000元、罚没款在1000元以上农资的案件、必须及时上报省局备案;案值在5万元、罚没款在5000元以上的农资的案件,必须及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红盾护农行动告一段落后,各市、州、地工商局于9月底前,将阶段性总结报省局市场合同处。

省工商局举报电话:0851-6822959、6851887、6820553、682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