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
黔工商合[2005]4号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表彰贵州省企业优秀合同管理人员的决定
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地工商局: 为了表彰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合同风险、合同欺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促进广大企(事)业单位依法订立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主张权利。经企业推荐,根据《贵州省企业优秀合同管理人员评选标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表彰赵丽洁等152名企业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并颁发证书予以鼓励,其优秀合同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应以资奖励。 (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