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
黔工商市[2004]10号
二OO四年二月十二日
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资 市场管理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工商明电[200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地按《通知》的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报送1-5月、11月底前报送1-11月的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件和有关查处工作的书面材料报省工商局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