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切实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省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法治办(2004)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宪法列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宪法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宪法学习宣传计划,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把学习宣传工作抓紧抓实。要通过安排宪法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收看全省宪法知识电视大赛决赛、自学《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形式,使全体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职工熟悉、了解、掌握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宣传宪法来忠实执行宪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将宪法规定的内容落实到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比如宪法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就是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法制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在6月上旬前将本系统学习宣传宪法的情况书面报省局人事教育处,以便汇总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6822963 68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