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 通 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根据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和我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4]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依法行政的动力和保证。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2004年1月6日国务院召开了有各省、市、自治区省长(市长、主席)、各部部长以及分管法制工作的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副部长参加的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规格高而且隆重,这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视,也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心,这在我国迈向法治政府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的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其工作与行政许可法密切相关,深入学习这部法律并抓紧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作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职责,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抓紧作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2003年8月在全省工商局长座谈会上就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作出安排;2003年10月份省局党组中心组在学习会议上专门组织局长和处级干部对行政许可法进行学习,会上杨正国局长还就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和法规清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03年11月省工商局在给省政府法制办上报的2004年立法计划中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就省工商局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了修订的立法建议;2003年12月省局按照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执行情况作出报告。虽然目前我们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在行政许可登记中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方面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部分地方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培训工作还不到位,为确保该法的准确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作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具体执行机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策法规机构牵头。省局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起草并执行的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文件中行政许可项目和规定的清理工作;市、州、地局负责当地政府或自行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规定的清理工作;在实施主体清理时要根据不同情况,相应作出如下处理:
1、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改为以该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
2、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改为由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3、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改为由该行政机关自己实施行政许可。
4、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非行政机关实施的,改为委托行政机关实施。
上述文件清理工作各地必须在2004年2月底之前将清理的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省局。根据省政府的要求,2004年3月中旬省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比较慢的、影响工作全局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二)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政策法规机构的同志要精心组织,采取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从事行政许可的人员进行轮训;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培训。春节后省局将先行举办两期对市、州、地局长和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处(科)长、政策法规处(科)长的培训。并将组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列入今年对下目标考核内容。在培训中重点学习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以期达到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同志和实施行政许可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好行政许可职责,增强履行自身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三)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和程序制度上的许多规定,都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要落实这些新制度,就必须对现行行政许可实施体制进一步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改革精神、切实提高政府机关效能的实施机制。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点要建立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的受理、审查、听证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建立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和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
。上述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由省局注册指导处牵头,商广处、电子商务处、市场合同处、政策法规处等作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工作
"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制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通过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工作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当前,要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一)充实、调整政策法规机构,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工作的要求。石秀诗省长在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队伍,作为政府和部门领导的参谋助手。"同时今年1月1日实施的《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省政府70号令)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政府71号令)对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政策法规机构的人员结构和工作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前我们就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策法规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做个调查,全省96个市、州、地、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有政策法规机构工作人员176人,平均每局仅为1.8人,其中符合行政复议人员考试、考核资格的为89人,占法制人员总数的50.5%,96个单位中政策法规机构仅有1名工作人员的有49个单位,占总数的51%。针对现状和面临的法制工作任务,充实、调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和人员已是当务之急,也是保证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得以正确贯彻实施,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完善措施,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重视对实施行政执法和许可的监督检查,当前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策法规机构还要具体组织、承担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把是否依法设定行政许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是否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否及时受理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要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省工商局制定的《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备案工作。要依法受理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策法规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开创工作新局面。《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法制工作机构也要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履行好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顾问的职责。"做好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政府和部门的法律顾问的职责,目前还面临许多困难,同时又有许多有利条件。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策法规机构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法制工作的实践中去;要结合工作实践,努力学习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伦理学、法学、WTO规则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工商监管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