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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部署以及全国、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商标监管职能和商标法律的激励机制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工作,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商标监管工作要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做好注册商标的发展、培育和管理工作。
1、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和扶持企业树立商标意识,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扩大商标的知名度,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2、加强驰名商标推荐、保护和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法律途径更好地保护商标权益。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战略,规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使用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3、根据我省特殊的省情,引导、支持知名度较高,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许可制度,推动产业化经营和发展。
4、积极为改制企业出谋划策,指导企业通过转让、拍卖等形式盘活闲置商标,提高注册商标的利用率。
5、做好商标管理行政审批取消后对商标印制行业、商标代理机构的后续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商标印制违法行为,强化商标印制行业日常巡查力度和监管。依法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工作,建立商标代理机构的电子档案,坚决清理商标使用中的不良文化现象。
(二)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在依法查处案件同时,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市、州、地工商局要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的宣传氛围,在主要街道、建筑物、大型购物商场等活动场所悬挂标语,展示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的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会议、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适时选择商标侵权假冒、仿冒典型案例,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网站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规范商标行政执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商标执法、保护环境。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
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势头,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手段。各地在进一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要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奥林匹克专用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的违法案件。
三、方法步骤
(一)7月中旬-9月中旬,开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商标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的集中行动。各地要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积极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严厉查处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一视同仁地依法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进一步树立我国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
(二)9月中旬-11月中旬,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集中行动。各市、州、地之间要通力合作,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权益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11月中旬-2005年春节前,开展查处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和非法印制、出售、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违法案件集中行动。各地要对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市场和印刷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经营者和印刷企业严格遵守注册商标及商标印制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发生在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和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要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四、几点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级商标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商标市场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注册商标权,是保护知识产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是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现实需要;也是纠治商标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需要。各市、州、地工商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用实劲,见实效。各级商标监管部门要下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主管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全面掌握专项行动的过程,亲自协调解决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认认真真地组织实施,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紧紧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把商标监管工作与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把与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参与度高、问题突出的各类商品作为商标监管工作的重点。
(三)坚持综合治理的思路,推进标本兼治的措施,真正把商标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为商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个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
(四)商标监管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克服懈怠思想,克服松劲、麻痹情绪,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对商标市场实施不间断的专项治理,实行"地毯式"、"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商品交易会进行有效商标监管,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通过监管和检查,督促监管对象建章立制,下大力气整治和规范商标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强化商标执法的统一性,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商标案件要严格依照《商标法》处理,切实维护商标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在查办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要严格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没收、销毁侵权物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依法予以从重从快处罚。
(六)在商标行政执法中,要加强与公安、海关、质检、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商标执法协作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对于涉嫌商标犯罪的案件,要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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