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

黔工商办[2004]64号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树立良好的工商队伍执法形象,积极创建服务型、信用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部署,贵州省工商局对全省工商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指导思想,结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实际,针对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到位,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必须充分认识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效能监察作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党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安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抓好抓实,促进工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自觉依法行政,文明、公正、廉洁执法,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发展。
  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突出问题,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搞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全省工商系统实际,效能监察工作主要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来开展。主要任务是:1、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问题;2、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收费管理上,无法定依据和不出具有效票据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物品,以及搭车收费行为问题;3、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钱物和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的行为问题;4、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酒后执法以及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的行为问题;5、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责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问题。通过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
  三、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一)认真调查研究,确定监察重点,做好选题立项工作。各级工商局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级指示尽快解决的问题,每年选定1-3项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认真找准行政效能监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保证效能监察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效果,得到群众认可。各市、州、地开展效能监察选题立项后,要向省局上报效能监察立项表,并于11月底前上报效能监察年度情况统计表和效能监察终结报告表(表附后)。
  (二)做好五个落实。各级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认真做到五个落实,即:组织保证落实,计划安排落实,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建章立制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所在单位认真整改、完善建章立制工作。
  (三)设立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设立投诉中心,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也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和聘请特邀行政效能监察员参与监察工作,扩大社会的监督渠道。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了解,参与和支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四)要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局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要督促所在单位认真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奖惩机制。对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对收费管理中,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物品的;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钱物和接受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的;对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认真进行责任追究,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严格依法行政,政绩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该表彰奖励的要给予表彰奖励,该提拔任用的要提拔任用。
  (五)做好试点培育工作。我省工商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刚起步,没有全面系统的现成经验可借鉴。各级局在工作中,要善于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途径,要注意培育典型,抓好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全盘。从而推动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四、加强领导,狠抓组织落实
  为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国;副组长: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传钧;成员:康新福、严贵林、晋兴潮、王训伟。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康新福担任;举报及联系电话为:0851-6827004。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必须高度重视支持此项工作。要按省局要求,成立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抽派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法制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公布举报及联系电话。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行政效能监察进行选题立项,制订计划,参与监督检查和调查,受理投诉,作出监察决定,严格奖惩,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各级局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参与监督,对其负责,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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