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

黔工商办[2004]41号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整顿统一
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办字[2004]第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在此特别强调,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人员,不论在任何岗位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着工商制式服装;工商人员的制服不能流入社会;坚决查处仿制工商制服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精神,省局成立由财务处、人教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整顿着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联系人:田兴华,联系电话:0851-683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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