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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检查2004年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
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
《2004年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督办分解表》已经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及其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要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把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自己的分工,按照工作部署和督办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牵头及承办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狠抓落实。各分管局领导负有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统筹把关的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强化职责的落实,抓好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落实工作以及材料汇总工作,随时掌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单位要对牵头单位负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的办理和落实,并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材料,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省局经济信息中心、干部培训中心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培训、服务、技术保障及其它与督办事项相关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开展的情况,切实避免相互推诿和敷衍应付的情况发生。
三、各单位要将工作项目分解细化,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所有督办事项均作为今年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和各市、州、地工商局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事项,纳入重要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省局各单位和各市、州、地工商局要按照对应的工作项目,尽快层层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深入基层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局机关目标办负责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考核;省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各市、州、地工商局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考核。
四、各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根据督办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送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做好督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总反馈工作。在半年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反馈时,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工作完成得不好的,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请各牵头单位于2004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书面的半年和全年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分别送省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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