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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公开承诺》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公开承诺>的通知》(工商办字[2004]139号)转发你们,各级局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廉洁承诺,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率先垂范,严于律已,养廉惟俭,自觉接受监督。在贯彻执行中,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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