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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承诺
1、企业登记注册实行“三通”服务。手续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畅通;申请材料有瑕疵,可以依法补救的——变通;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还需办理其他手续的——沟通。 2、企业登记注册实行标准化服务。同类行政许可,审查标准一致;同类登记申请,提交材料一致;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幅度一致。 3、企业登记注册实行限时服务。对手续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件,名称预先核准当场办结;设立登记、改制登记7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检验无前置许可的1个工作日办结,有前置许可的3个工作日办结。 4、对手续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同时,在60个工作日内终结调解或终止调解;对消费者的申诉和要求反馈结果的署名举报,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申诉人、被诉人和举报人的有关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严格保密。 6、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企业申请办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和户外广告登记的,申请件符合法定形式,手续齐备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7、自接到举办商品展销会单位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8、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只要动产抵押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由法定登记机关受理后当场办理。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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