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纲要(2008——2010年)和 《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2008年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培育和弘扬“自强自信、开放创新、能快则快、团结和谐”的新时期贵州精神,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服务环境,做到“满意在工商”。力争到2010年底,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组织领导 设立贵州省工商局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市州地工商局和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总队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局机关党办,崔佳薇同志为联络员。 三、工作任务 (一)保护和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发展,确保旅游满意在工商。 1、对乡村旅游个体工商经营户免收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2、严厉查处旅游景区(点)购物商店、饭(酒)店直接给付或帐外给付旅行社、导游、旅游车司机回扣的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车司机和导游串通经营者对旅游者实施欺骗消费、胁迫和诱导旅游者消费、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等违法行为。 3、全面落实旅游景区(点)食杂店、食品超市进货台帐制度和索证票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确保食品安全。 4、严厉查处无照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挂靠承包和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对旅行社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坚决查处取缔。 5、积极推行《贵州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优化我省的旅游发展环境,规范国内旅游及其经营活动,在全省旅游企业中开展依法订立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严厉查处导游擅自更改旅游合同或终止导游活动。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旅游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促使旅游者明明自白消费。 6、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及各种虚假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美化旅游景区周边环境。 7、认真做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严厉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为契机,根据《贵州省2006——2015年商标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旅游业品牌战略,加快树立我省旅游品牌形象。 8、认真抓好旅游景区商品市场执法检查。以食品、旅游纪念品等与游客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加大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商品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9、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 10、建立旅游景区(点)工商执法人员责任制度,在为游客提供维权服务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公众满意在工商 1、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一是商业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假打折等欺诈行为;二是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三是服务业的违规经营行为;四是特许经营中对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完整、不规范,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的欺诈行为;五是对外贸易领域中以各类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六是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2、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建设,建立黑牌企业数据库,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将市场主体分为信用、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四类,相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同时,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将企业的守信失信情况向社会公布,使其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让公众满意。 3、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广告监测、市场巡查、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及典型安全曝光力度,净化我省广告市场。配合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工作,严厉查处侵犯奥标专有权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4、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逐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由城市和县城扩大到广大农村,由主要监管大中城市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扩大到监管县城以下各类市场以及乡村食杂店。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 5、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济、利用工业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食品放心消费。 6、不断提高应对突发问题能力。进一步对已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符合本地预警和处置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突发事件的需要。建立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度,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健全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的状况,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时通讯畅通、指挥灵敏、行动迅速、应对及时。落实应急预案的快速启动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按照预案要求采取行动,尤其在重大节日、集会或其他特殊时期,能够及时有效启动预案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奠定基础。 7、开展执法质量服务工作。以执法质量服务工作为载体,以指导、提升执法监管质量为目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商干部的自身素质和服务基层工商所执法工作的能力,推动基层工商所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创建优良的执法环境,让公众满意。 四、主要措施 本方案于3月中旬下发实施,并在《贵州经济信息时报》、贵州红盾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5850073、5850067,在6月底以前,向社会广泛征集最不满意问题,并对收集到的、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在6月底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搞好自查自纠,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和督办,各部门每季度向省局活动办公室书面汇报工作情况,12月中旬,要将此项工作的全年总结报省局活动办公室。抓好10个示范点,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宣传和表彰。
2008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