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科(处):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注册科(处)接到此通知后,请将此通知转发至县局注册股;

  二、全省各级注册登记部门立即对“中国对外南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情况进行清理。没有登记的今后不能办理登记,已经登记的立即组织查处;

  三、从本周起,每周五12点前,向省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处上报清理查处情况。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通知》

抄送:省局注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