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工商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维护我省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规范对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根据《建筑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工商局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