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食 品 安 全 专 报 第 十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2006年6月29日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

侵犯“伊利”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我局于2006年6月1日下发了《关于组织查处侵犯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通知》(消[2006]4号),部署全省工商机关开展查处侵犯“伊利”注册商标的执法行动。
    经过近一个月的执法行动,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248人次,执法车辆472辆次,检查经营户12440家。查获侵犯“伊利”注册商标的商品6680瓶(195件),其它过期饮料327瓶(袋)。
    通过执法行动,维护了正常的食品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和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剑河县工商局查获伪造产地生产销售桶装水案

 

    近日,剑河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剑河县某某矿泉水厂已于2005年底搬迁到台江县台拱镇境内生产,但现在经销的该品牌矿泉水上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产地仍然是原来的产地,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
    据调查核实,剑河县某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在剑河县某地取水生产,后于2005年12月搬迁到台江县丈帮取水生产。剑河县某某矿泉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分公司将原在剑河县某地生产时所用的标签封口热缩膜使用在台江县台拱镇丈帮寨生产的饮用水的包装上,虚假标示灌装点(水源地)。至案发止,生产销售产品货值52262.75元,获得非法收入10273.15元。
    剑河县某某矿泉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剑河县工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0273.15元的行政处罚。



抄报: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省整规办
抄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有关处室(分局、总队)、协会、各市、州、地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