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食 品 安 全 专 报 第 二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2006年02月21日


湄潭县发生一起疑似奶粉中毒事件

 

    2006年2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贵州省工商局接到遵义市工商局报告,该市湄潭县马山镇新建村花园墙村民组发生一起疑似奶粉中毒事件,一名3个月男婴死亡。
死亡男婴名叫何东旭,其母盘焕霞于2006年2月18日
    11时45分到湄潭县大川超市购买飞鹤”1段婴儿配方奶粉,规格为900克铁盒装,价格为90元/盒 。购买时另赠送300克铁盒装“飞鹤”牌1段婴儿配方奶粉1盒和“飞鹤”牌袋装加锌、铁、钙豆奶粉1包。该婴儿在2006年2月18日前食用的是“伊利”牌奶粉,2006年2月19日起食用“飞鹤” 牌奶粉。其间,2006年2月18日死者因感冒被其母带到马山镇清江一村卫生室治疗,该村卫生室诊断为“感冒发烧”,形成肠胃炎,给予肌肉注射一次服药3次的治疗。
    2006年2月19日上午6时,死者的母亲开始给何东旭喂食其购买“飞鹤”牌奶粉时赠送的300克铁盒装“飞鹤”牌1段婴儿配方奶粉,喂食时间分别为6时、11时、15时3次。在下午20时喂食时,婴儿不想吃。至2月20日凌晨2时,其母又喂食时,婴儿已不吃了。至早上6时送到清江卫生院时,该院医生诊断婴儿何东旭已经死亡。
    另据当地工商部门查明,死者母亲购买的“飞鹤”牌1段婴儿配方奶粉的生产商为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05年10月14日,生产批号为201。保质期为2007年10月13日,外包装无明显缺陷。
    湄潭县工商局获悉此情况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并立即安排辖区工商所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随即又由一名副局长率4名工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一步开展调查。
    遵义市工商局已指示湄潭县工商局对死者母亲购买的“飞鹤”牌1段婴儿配方奶粉进行封存并立即送检。我局要求遵义市工商局密切关注此事的调查进展,并在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发现新情况及时报告。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抄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有关处室(分局、总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