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02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2日

 

 

贵州省工商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

黄康生副省长出席成立大会并参加揭牌

  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2007年12月29日,贵州省省直机关第一家公职律师试点单位—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贵州省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出席成立大会并为公职律师办公室揭牌。在成立大会上,省司法厅张国新厅长与省工商局局长杨正国局长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领导还为贵州省工商系统14名工商干部颁发了公职律师执业证。贵州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及其它相关省直机关领导、系统部分干部参加了成立大会和揭牌仪式。

(法规处)

 

贵州工商引导企业创驰名商标11件

 

  近年来,贵州省工商局积极指导、帮助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中烟集团公司、贵州益佰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认定;并认真指导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贵州青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通过努力,继“贵州茅台”、“三五三七”、“贵州神奇”、“益佰”四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2007年,“宏福”、“老干妈”、“习酒”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百灵鸟”、“青”、“青溪”、“同济堂”商标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从而使我省驰名商标总数达到了11件,提前七年完成了《贵州省知识产战略纲要》、《贵州省2006----2015年商标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出的驰名商标目标。目前,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自然”、中烟集团公司的“黄果树”、贵州益佰药业有限公司的“克刻”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事宜正在受理中。

(商广处)

 

红果开发区分局多方面落实民生工作

 

  六盘水市工商局红果开发区分局认真围绕发展与服务相统一,从四个方面将各项涉及民生的工作落实到实处。一是扩大农民就业渠道,设立“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办事。在该局办事大厅对农民从事经营活动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农民办事;对流动性较大的农民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共办理登记备案183户,同时对在集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自产自销的农户免收管理费,共减免管理费3.29万元。二是在红果镇的14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23个,方便广大群众维权。受理消费者投诉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调解率100%。三是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为政府分忧。加强服务,为下岗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零就业家庭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设立“专用登记”窗口,从优从快给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认真落实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至12月底,共有下岗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再就业231户,解决就业231人,减免登记费和个管费14.32万元,其中新增下岗工人等再就业户36户,解决就业36人,减免登记费和个管费共计2.23万元。四是切实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帮扶工作和扶贫等工作,该局对辖区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好且生活困难的经营户实施帮扶,2007年度该局共帮扶5户,并签订了帮扶合同,建立帮扶档案,共减免个体管理费计2960元;制定了2007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对该局扶贫的旧营乡红花村送去水泥40吨。

(六盘水市局)

 

推进生态文明城区建设 努力构建和谐贵阳

 

  南明工商分局为贯彻落实《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的工作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大对新建餐饮业的审批力度。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建餐饮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前置审批意见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会同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为大力构建文明生态城市做好工作;二是加大对一次性快餐餐具的执法力度。将配合城市行政执法部门以流通领域中存在的违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制售企业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和销售一次性筷子、销售泡沫塑料等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快餐餐具的窝点;三是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增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贵阳市局)

盘县工商局加强网上交易监管工作

 

  为了积极应对日愈繁荣的电子商务,维护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营造合法、诚信、公平的网上消费环境,盘县工商局制定《盘县工商局巡查管理办法》,充实网上交易巡查队伍,强化网上巡查监管工作。自开展网上巡查监管以来,该局共开展网上交易巡查10余次,通过上网络搜索,对贵州电建一公司盘南项目分公司网、贵州盘县兰花网、中国西南工矿物资设备网、贵州人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网、盘县之窗网、盘县房产信息网、 盘县互联网、盘县今朝电脑网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等盘县区域网站约59个进行监管。在网上巡查中制作网上巡查工作日志200余份,复制涉嫌违规网页100余份,电话询查、了解相关情况60余次。通过网上巡查摸清了盘县网站的数量,了解盘县网站的发展情况,在检查中发现70%的网站无法打开网页,其余大部分处于试运行和测试期间,网上交易业务量较少,未发现有收钱不兑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六盘水市局)

【简讯】

  元月3日,新年伊始,中共毕节地委副书记沈健率有关人员到毕节地区工商局检查工作。检查中,沈健副书记认真听取了地区局局长对地区局基本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任务及当前要抓好的“两节”、“两会”期间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汇报。沈健副书记就工商部门要抓好的有关工作作了指示并对工商干部的生活情况进行了慰问。

(毕节地区局)

 

  新年初始,织金县工商局与烟草、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元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在法星路某烟酒茶商店和其租住房内查获涉嫌假冒卷烟21全品牌419条,涉案金额达11万余元;查获涉嫌假冒茅台等品牌酒270瓶。经贵州茅台集团等打假办人员的初步鉴定,当事人被查扣的270瓶酒均已侵犯贵州茅台集团等品牌商标专用权,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因当事人涉案金额较大,现已被公安机关刑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织金县局)

 

  2007年12月24日,都匀市工商局、公安局根据相关举报,联合派出执法人员对传销窝点进行清查。在都匀市民族中学、五街、173地质队等地捣毁了11个传销窝点,查获了41名传销份子,暂扣了用于传销的1台手提电脑、7套西服、23台手机和3套化妆品,收缴了36本传销书籍、93册笔记本。经调查了解,传销人员大多来自云南、新疆、山西、甘肃、陕西等省。经过教育后,传销人员已在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监督下全部遣返送回原籍。

(公交处、黔南州局)

 

  花溪分局于2007年12月29日组成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小组,分别对辖区超市、集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进行了市场专项检查及整治工作。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对节日市场监管的要求,重点检查肉类、食用植物油、大米、面条、米粉、蔬菜等商品的经营情况。通过检查,查获1超市销售涉嫌虚假标识的鸡蛋;利用快速检测出1户面条经营户销售的干面条含有吊白块、2户销售注水牛肉经营户。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上述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将“问题产品”下柜,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贵阳市局)

 

  2007年12月26日家住思南县思唐镇中和社区的消费者唐权在个体经营户林某处购买一个插板,购买时消费者讲明是插1.5匹空调和一台电视机,林某说可以用。消费者购买回家插上空调和电视机5分钟后,插板电源线起火,引起火灾,烧坏熊猫牌电视机和格力牌空调挂机及摆放在附近的皮箱、衣物等,总计财产损失约4000元。经思南县消协的多次协调调解,12月28日达成协议:林某赔偿消费者一台新电视机、一台格力牌空调挂机,并赔偿现金1100元。

(铜仁地区局)

 

  1月10日晚,湄潭县工商局马山工商所会同马山镇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四家单位,在马山镇长安村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加工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炮筒纸、炮筒、硫磺粉、银粉、封口粉等加工爆竹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约1吨,收缴用于加工烟花爆竹的机械设备2台,取缔用土制炸药生产加工烟花爆竹的窝点2个,收缴火药枪一把。此案涉案案值达7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湄潭县局)

 

  凯里市城西工商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经过周密部署端掉位于凯里市环城西路城西浴室地下室的一个传销窝点,查获并遣返传销人员47名,人员信息均录入了该局传销人员黑名单信息管理库。

(黔东南州局)

 

  水城县工商局结合实际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制定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从2008年1月起分3个阶段在全县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至2008年3月1日前,确保全县100%的乡镇建立1个以上的食品安全示范店, 90%的行政村建立1个以上的食品安全示范店。使广大人民群众不出社区、不出乡镇就可以买到“放心商品”。各工商所明确一名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信息联络员,对各阶段创建工作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局执法股和办公室。

(水城县局)

 

  龙里县工商局龙山工商所辖区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山富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1月8日注册成立。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资金915.5万元,会员人数为9个,带动农户数100户,资金来源为项目股份制. 为扶持“三农”迅速发展,该所把“民生”特别行动与扶持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先后多次深入各镇(乡)、村,通过“一会两站”的建设,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织有意向成立合作社的农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同时就营业执照的受理、商标的申办、国家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等问题作了详细讲解,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民增强专业合作社的意识。

(龙山所)

 

  近几个月来,铜仁市工商局连续查获3个传销团伙。12月11日,铜江开发区工商所在啤酒厂附近查获传销人员53人,扣留用于传销活动的手机36台,现金15721元。24日,环北工商所在火车站附近一民房查获传销人员38人,查扣手机19台,传销资料若干,他们以“天津天狮集团”名义从事传销活动。2008年元月3日,铜江开发区工商所在谢桥办事处邱家寨一村民家中查获36人,扣手机21台,现金200余元,该三批传销人员分别来自甘肃、内蒙古、重庆、四川、浙江等省市,铜仁市局均购买火车票将他们遗返回原藉。

(铜仁市局)


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林树森省长,谢庆生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发:各市、州、地工商局,各信息直报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事业单位(纸质信息发至各市、州、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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