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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4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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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2007年12月7日 |
我省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获国家工商总局检查验收组充分肯定
12月6日至8日,国家工商总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组对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在听取了省工商局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档案资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后赴贵阳市、安顺市进行实地检查。 在对贵阳市的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和安顺市的西秀区、开发区、镇宁县的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的检查中,通过随机抽查几种商品,采取“倒查”的方式查验索证索票的情况,是否物、证、票相符,有无过期、变质产品。通过实地检查验收,检查组对贵州省工商局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给予高度肯定和评价,他们认为贵州省工商系统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检查后感觉总体印象良好,“两个100%” (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一个彻底解决”(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情况)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任务。从省局到基层工商所,能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做了很多工作,想了很多办法,下了真功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了增强。全系统能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国务院精神和总局安排,结合贵州的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贵州省的工作有特点,具体体现在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其抓共管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二是措施落实到位。从省到市(地、州)都有整治方案,思路清晰、方案可行、特别是在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的无照经营问题下了大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保障机制到位。全省共投入资金900多万元,为各市、州、地及部分县工商局配发了15辆食品安全监测车,为96个县配备了检测箱,为514个工商所各增加1台电脑。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投入近100万元为经营户统一印制了台帐;四是督促检查到位。省工商局已组织或派员参加了4次督促检查活动,省局领导多次到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市(州、地)、县工商局也由局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促进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是宣传发动到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整治成果。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等主要媒体参与了报道,达100多次。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还组织开展了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660多期,培训经营者达46000多人。 最后,检查验收组对健全、完善台帐制度、加强对市场主办者的管理、增加消保工作人员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调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始终紧抓不放。 (办公室、消保处)
省工商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近年来全省9个市、州、地和部分省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在通报中省依法行政办对省工商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就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程序规定、畅通复议渠道等六个方面的好做法、好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对涉及工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废除5项,保留42项,并通过信息网,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条件、时限进行公布;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检查。结合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实际,畅通与基层单位的信息互通渠道,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向基层工商所传达、通报,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直接向基层工商所安排部署,提出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狠抓责任落实;把省局对基层工商所的例行检查形成工作机制,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使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重大决策合法、科学、民主。积极开展了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律顾问机制,以专业化的法律执业队伍来推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今年省工商局经司法厅同意,设立了全省第一家公职律师办公室,为全系统通过律师资格和国家司法考试的14名干部办理了公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整合了资源,极大地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进而整体推进了工商系统市场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上新台阶;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在今年以行政征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检查中,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纠。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五是落实程序规定,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省工商系统继2005年、2006年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评查工作后,今年6月又启动了以行政征收为重点的案卷评查工作,已将工商机关的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案卷评查工作范围,法制监督工作面进一步拓宽;六是畅通复议渠道,完善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省工商局相继出台了《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范》、《适用简易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范》和《行政复议案件卷宗查阅制度》等规定,创新了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办公室)
乌当工商分局六个“入手”开展服务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从经营主体资格着手,全面开展服务领域经营主体资格清查工作,对辖区服务领域997户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在清理主体资格的同时,依法对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从商品质量着手,对用于服务商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变质、失效,包装标识是否合格,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假冒商标、伪造产地、以次充好等问题。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从霸王条款着手,选择当前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格式合同;四是从反欺诈入手,对餐饮业、娱乐业经营者收取开瓶费、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查获设置最低消费案件2件。五是从反不正当竞争着手,重点依法查处烟草、供水、供电、供气、邮政、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的限制竞争行为;六是从消费申投诉入手,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扩大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严厉查处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理了2件服务领域消费纠纷案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5万元。 (贵阳市局) 【简讯】 近日,南明分局中曹工商所为有效规范粮食市场索证索票及进货台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谷丰粮油批发市场的监管,率先在谷丰粮油批发市场内推行“销售商品质量保证专用章”制度。“销售商品质量保证专用章”含有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号、卫生许可证号、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等基本信息,要求凡是在谷丰粮油批发市场内销售的商品,其货物清单上必须加盖这一专用章,以便为下一级零售商提供全面有效的索证依据。11月22日,国家粮食总局对谷丰粮油市场的检查中,国家粮食总局陈传秀司长对中曹工商所推行的“销售商品质量保证专用章”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要在全国粮油市场积极学习推广这一做法。 (南明分局) 近日,铜仁市工商局茶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茶店农贸市场内发现张贴有内容为“抵债皮鞋、60元/双”的广告,经询问当事人刘某某并对现场实施检查,发现其销售的皮鞋涉嫌假冒“红蜻蜓”、“袋鼠”等驰名商标,该所依法暂扣了这批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皮鞋92双。目前,当事人已逃逸,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一经结案,市工商局将对此销售假冒品牌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予以公告。 (铜仁市局)
望谟县局通过对党建扶贫点复兴镇平洞村进行实地调查摸底,确认了该地需要帮扶的9户特困户,并明确由局机关包括局领导班子在内的全体干部职工共18人,每两人与一户特困户结为对子进行帮扶,指定了各帮扶小组的组长。要求各帮扶小组在帮扶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而且还要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七大机制融入其中一并开展,共同推动扶贫点经济发展。目前,工商局9个帮扶小组到平洞村按照已确定的帮扶对象上门“认亲”结对子,并对帮扶对象状况和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作调查摸底,拟定帮扶计划,为下一步开展帮扶工作作好充分的准备。 (黔西南州局)
12月4日下午3时,盘县工商系统“县级人民满意工商所”授牌仪式大会在盘县城关镇举行。盘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市工商局领导将“县级人民满意工商所”奖牌授给了城北、城南、火铺、洒基四个工商所所长。 (盘县局)
10月24日,红花岗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12315举报线索,在长征镇民政村朱家湾一地下室查获一制造假茅台酒窝点。现场查获包装好的成品假茅台酒130瓶,假茅台酒手提袋65个、假“飞天牌”贵州茅台酒盒134个、假茅台酒商标(飘带、瓶盖、防伪标识、纸箱)103套、茅台酒识别器37个、未使用的茅台酒空瓶107个、15年茅台酒礼品酒包装材料3套等。现场还查获用于制造假茅台酒的工具封口机、电热器各1台、电吹风1个及部分包装材料,总案值8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红花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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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林树森省长,肖永安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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