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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2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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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2007年8月25日 |
贵州工商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 满意率超过9成
8月8日至10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试点工作座谈会”在贵阳举行,来自32个省市区工商局的纪检监察负责人、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各省、市、区32个基层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单位负责人和中央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报、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及中国工商报社等有关方面同志共100余人参加和出席会议,贵州省工商局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开展这一活动的成功经验,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正福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2007年以来,贵州省工商局党组大胆探索了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提出并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以此创新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查找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促进作风转变。截至6月25日,全省514个工商所全部开展了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参加评议代表40045人,经测评,满意票36618票,占测评人数的91.44%;基本满意票3047票,占测评人数的7.6%;不满意票120票,占测评人数的0.03%。贵州省开展的工商所述职述廉活动,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领导、中纪委、省纪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相继报道和播放了工商所述职述廉的做法。 (办公室)
云岩工商分局威清工商所“八项制度” 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
该所结合“阳光收费”工作,创新思路,提出了“八项制度”: 1、告知制:向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等属于应该享受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的经营户告知其应该享受的优惠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2、实名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户所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转业证》、《残疾证》等均要求采用实名制,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 3、区域流通制:此项制度主要针对下岗职工,其所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必须是由贵州省签发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流通,但需查验《再就业优惠证》相关部门是否签署意见,《再就业优惠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一照一点制:一个有关证件和营业执照只能在一个门店或一个摊位享受优惠政策; 5、巡查回访制:由管段人员每月至少对辖区经营点巡查一次,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户记录在案; 6、实地检查制:利用每年个体验照机会对优惠对象进行严格的实地检查; 7、审核公示制:定期对优惠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8、举报制:鼓励经营者对以各种欺骗手段骗取优惠政策的个体户进行举报。 (云岩分局)
岑巩县工商局“四个转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近日,岑巩县工商局结合工商工作实际,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工商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围绕“服务”这一主题,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以“四个转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实现了从“份内”到“份外”的转变。该局结合省、州局提出的“摒弃五种思想、树立五个观念”的执法新理念,根据工商工作实际,在案、照、费等环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切实履行职能,推行预约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口说清制度等制度,同时,对手续不全的还采取了跟踪服务措施,告诉其补办相关手续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对一些特殊情况还亲自去帮其办理。在执法办案上,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对一般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先行告知、后整改。在收费上严格按“阳光收费”的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并落实好优惠减免政策。二是实现了从“坐堂”到“出诊”的转变。该局改变过去消费者投诉一般要求当事人双方到消协来处理的做法,工作人员直接到现场进行调查调解方式进行处理。该局还立足职能深入农村对岑巩县水稻制种、一些有特色的农副产品等有一定规模的“订单农业”、农村经纪人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是实现了从“以管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该局根据实际,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全局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推进“以管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今年以来全局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82户,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18件,解决率达100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同时,该局还深入实施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七大”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市场整顿年”活动,全力维护农民利益,先后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0多件,为农民挽回损失10万余元。四是实现了由依规办事到特事特办的转变。该局积极按照县委、政府相关招商引资政策的要求,在依法行事的基础上从程序和效率上下功夫,及时为县委、政府排忧解难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今年新引进的外来投资企业的落户和按时生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黔东南州局) 【简讯】 金沙县局通过积极探索,按照“网上预约、表格下载、资料申报、按时受理、限时办结、网上公示”的流程,于3月份开通了该局网上企业年检系统,为多渠道开展企业年检工作奠定了基础。系统为企业年检提供了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和经营单位、企业免检申请等表格的下载;开通了预约服务专栏;对年检的程序、应提供的资料等进行了逐一提示;对企业年检结果进行了及时公示。该系统完全向社会公开,为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企业的利用、查询提供了便利。截止6月7日,该县已有197户企业通过年检,为35户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 (金沙县局) 近日,南明工商分局新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面包车上运有7头猪,其中有5头有检疫票及胴体章,有2头无检疫票和胴体章,经查看为死因不明的猪肉,同时在市场摊位上又发现1头有检疫票无胴体章的死因不明猪肉。该所当场暂扣这三头死因不明的猪肉。随后在市工商局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这三头死因不明的猪肉由白云区动物检疫所运回销毁。为防止不合格猪肉再次进入市场,该所一方面正在对该运货司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期追根溯源,查找到这三头死因不明生猪的来源。另一方面,及时召开食肉等行业组长会议,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南明分局)
近日,凯里市工商局各工商所积极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清理“小煤窑、小砖窑、小瓦窑、小作坊”专项行动。至8月9日止,已检查煤矿经营、酿酒小作坊、砖瓦窑经营以及预制构件加工厂等104户。检查中发现,未亮照经营1户、《营业执照》未年检3 户、无证照从事经营14户。目前,对无照从事砖瓦窑的1户经营户已处理完结,2户正在调查处理中,其余违法经营户均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凯里市局)
贵定县工商局四招助农增收,一是积极探索景区饮食经营监管模式,成立“贵定县音寨景区新农村饮食服务店,实行“统一注册,分散经营”,免费为食品经营户进行健康检查,向体检合格的51户景区饮食摊点颁发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培育和状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与县信用联社联合,免费为全县67名农村经纪人进行登记注册,提供咨询,培训,支农等服务,发放价值111万元的小额贷款证。三是培育“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将全县105个交通便利、经营条件好、信誉度高的供销社村级服务站作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免费注册登记,并对配送商品物资环节、经营活动等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四是强化农产品品牌优势,支持县茶叶协会申请“贵定雪芽”原产地保护,申请注册的“盘江狗肉”服务商标获国家商标局受理。 (黔南州局)
近日,天柱县工商局邦洞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两起侵犯“青岛啤酒”注册商标案件,扣留、封存侵权啤酒31件共372瓶。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岛007啤酒”包装标识进行鉴定,认定杨某经营的该批“青岛007啤酒”属侵犯青岛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兰田、坪地两家销售“青岛007啤酒”的个体户进行了立案调查,扣留、封存侵权啤酒31件,共372瓶。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黔东南州局)
8月8日上午,贵阳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在贵阳市城基路金鑫菜场内查获一销售问题“小磨香油”的摊位,根据问题香油包装上的线索,执法人员赶往位于三桥改茶村后坝路345号的“贵阳市云岩可立调味品厂”,依法对该厂进行检查。经查,该厂生产“小磨香油”用化工原料“芝麻精”和食用色拉油兑制而成。执法人员对在现场发现的174瓶“小磨香油”、138瓶“香磨油”及5kg“芝麻精”等涉嫌制造不合格“小磨香油”的成品、原材料依法进行了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贵阳市局)
普定县工商局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推行了“红盾便民”活动。一是完善各类办事指引。登记窗口设制了《办事指南》和《政务公开手则》,配齐了桌椅、笔、胶水、信笺等办公用品,让群众一看就知、一便就明、一查便懂、一办就成,不走弯路,积极推行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开辟了“绿色通道”,打造“阳光窗口”。二是推行红盾便民服务。在注册登记工作中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普通话服务、微笑服务等制度。在今年的年检中,为33户企业提供了上门年检服务;办理注册登记提供延时服务共20余户次。三是建立联系点制度。每一个企业登记人员要与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联系企业不低于3户,每一个个体登记人员联系个体户不低于5户。联系点制度联系的对象为外来投资者、重点项目、国有企业、涉农户等为联系对象。目前,已与6户企业、25户个体户进行了联系。四是将“红盾便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印制了“红盾便民服务卡共2000余张,将各股、所负责人的姓名、电话印制在卡上,方便企业与工商人员的联系。 (普定县局)
8月3日,水城县工商巡回服务队带着对人民子弟兵的关心,进一步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提升维权意识,到县消防大队开展“情注子弟兵、消费维权进军营”为主题的消费和谐进军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服务队工作人员为部队官兵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伍军人再就业等有关优惠政策、介绍维权案例等等,并与官兵开展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座谈,就如何维权、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给他们发放食品真假鉴别的宣传资料,发放《工商便民手册》45本,现场解答官兵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维权等方面的问题,接受宣传45人次,深受官兵们的欢迎,得到一致好评。 (水城县局)
8月13日,贵阳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雅迪尔商务会所、比得会所等多家娱乐休闲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贵阳日报》、《贵阳晚报》、《贵州都市报》等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进行了专题播报。查出5家娱乐休闲场所违反《条例》规定,设置最低消费、拒绝自带酒水、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等行为。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餐饮、娱乐休闲场所经营者,工商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提醒消费者自觉抵制这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对上述5家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贵阳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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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林树森省长,肖永安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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