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10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

 

                     

   

    

遵义县工商局十项制度
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遵义县工商局认真分析县情,结合工作职责实际,在注册登记工作中出台十项制度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是招商引资企业跟踪制。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了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招商引资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新办企业培训制。对新办企业在办照、年检时进行培训,以及不定期的深入企业实施培训;三是免检企业回访制。检查免检企业是否违反免检条件和相关规定;四是违章企业告诫制。为切实摒弃五种思想、树立五个观念,对违章企业实行告诫制;五是特种行业监管制。实施特种行业监管制,将安全生产纳入“一把手”工程,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六是新办企业核实制。为了解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杜绝“三无”企业,对新办企业资金、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七是辖区企业明了制。对企业登记数据库和企业经济户口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清理、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升企业信用数据质量;八是年检企业约审制。实行约时、定点为企业服务,做好年检工作;九是新办企业引导制。为引导新办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新办企业实行引导,扶持企业的发展壮大;十是非公企业帮助制。给非公制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投资环境,扶持非公有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遵义市局)

清镇市城南工商所“五个结合”并举
促验照工作顺利开展

    清镇市工商局城南工商所采取“五个结合”并举的措施,努力促进验照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验照工作与宣传服务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市场巡查人员逐户发放验照贴花通知,并在通知书上注明相关事项,让经营户了解验照所需的所有手续,避免个体工商户枉跑路;二是验照工作与整顿市场秩序相结合。以验照工作为切入点,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夜市市场的经营秩序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夜市摊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夜市摊点,根据其经营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对其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指导其合法经营。整治过程中,该所共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23份;三是工商所窗口验照与上门验照相结合。采取工商所窗口验照与上门验照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工商所的办事窗口指定2名干部负责个体验照工作的同时,市场巡查人员也利用市场巡查的机会,深入到户,上门验照;四是验照工作与充实个体工商所经济户口相结合。验照过程中,对个体经营活动进行实地检查,认真填写个体工商所验照贴花表,规范经营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录入电脑,进一步充实个体工商户的监管资料,实现了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台帐、数据、资料的三统一;五是验照工作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验照工作中,严格办证、办照、办事纪律,严禁借验照贴花吃、拿、卡、要,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实现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目前,该所已向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发放验照通知1100份,已验照240户。

(清镇城南所)

 

都匀市工商局“三个到位”彰显勤政廉政

 

    都匀市工商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创新“勤政廉政记分”监督机制,通过“三个到位”为载体进行实践运作。一是纪律作风督查落实到位。通过落实机构、明确责任、有力执行各项制度,使“勤政廉政记分卡”不流于形式,做到令行禁止;二是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实施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年内对各科(室)、所对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诫勉谈话制,变事后问责为事前教育、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促进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是环境示廉落实到位。在办事大厅增设“党风廉政政务公开公示栏”,不断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同时还建立内外宣传辐射阵地,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八荣八耻”等教育,开展“家庭助廉”及创建“和谐工商”等活动,增强了干部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陶冶了情操,达到了多形式教育的目的。通过近年来“勤政廉政记分制”的实践运作,全局干部连续3年无一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都匀市局)

 

盘县工商局采取“三项举措”加强饮料监管

 

    盘县工商局针对“元旦、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和“两节”期间节日市场监管暴露出来的“过期变质饮料多、且仍上架销售和‘三无’饮料存在”的问题,采取三项举措加强饮料监管。一是加强宣传,向经营者发放告诫书。要求各工商所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的农集贸市场、超市、批发部、经营店,向经营者宣传过期变质饮料、劣质饮料的危害性;二是对饮料监管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和商品索证报备制度,强化建章立制,保障安全。严把饮料入市关,要求超市、批发部、经营户建立了进销货台帐,明确经营者在进销货时把好来源关,做到进销货渠道安全稳定,不合格饮料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对经销的饮料的品名、厂址、联系方式等进行索证备案,并采取每月不定期检查,对一些怀疑存在问题的饮料,通过与厂家联系的方式进行核对,杜绝劣质“三无”饮料和过期变质饮料在市场上销售;三是强化监管力度,增多巡查次数。要求做到每天一巡查,十天一检查,一月一排查,并与卫生部门加强工作之间联系,对屡犯和数目较大、危害较大的依法查处。

(六盘水市局)

【简讯】

    3月13日,红花岗区工商分局在一地下仓库内查获一制假窝点,当事人正用其收购的酒瓶、酒盒生产包装假酒,现场查获已经包装好的“小豹子酒”41件、“三星习酒”21件、“绵竹大曲”16件、“茅台王子酒”7件、“盛世茅台河”2件、“青液”2件、“遵义号”7件、“贵宾王子”3件、“红红火火”2件,用于制假的各种酒瓶大约200个、酒盒200个、包装纸箱40个、散装白酒约75公斤,共计101件假酒,总价值约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遵义市红花岗区分局)

    近日,平塘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车近5吨重的硫磺熏制毒蕨菜,该局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牙舟片区的工商所到蕨菜生产地进行检查。

(黔南州局)

    近日,西秀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获一生产生产、销售名为“菠萝棒”、“足球棒”的儿童糖果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已包装好的糖果49件,另有生产糖果用的白糖9包及一些包装纸、包装箱。据工人们介绍,此种糖果的消费对象以儿童为主,主要销往周边农村市场。

(西秀区分局)

    长顺县工商局政策法规股利用互联网络的便利性及开放性,将“执法办案工作借鉴”专栏“搬”到了网络“新浪博客(BLOG)”上,(网址:http://blog.sina.com.cn/u/1277297420)通过开通“BLOG”进行交流,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目前,该学习交流专栏已编辑至第3期。

(黔南州局)

    近日,绥阳县工商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全县15个乡镇的18家煤矿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各种证照齐全的有9家,1家因后水河水库堤坝增高被关,对证照不全的8 家非煤矿山全部实行了查封关闭。

(遵义市局)

    普定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对涉及安全行业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截止3月16日止,已将登记注册的 889 户涉及安全行业经营户全面清理完毕。清理出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共计 547 户,主要存在的问题是:1、前置许可手续过期;2、经营场地证明过期;3、历史原因造成登记时未要求提供前置许可手续的;4、需补后置手续至今尚未补备案的。巡查干部已下发通知到涉及问题的有关经营户,限期要求前来办理相关事项。截止 3月 20 日,已补手续备案的有 87户。

(普定县局)

    台江县工商局开展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学生食堂卫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4个、食品摊点33个,没收不合格豆腐皮5公斤、冰水袋80公斤、鲜橙甜20瓶,对5户经营户下发整改通知书。

(黔东南州局)

 

    凯里市工商局端掉一个传销窝点,当场查获手机6部、现金3920元、银行存折1本、银行卡6张,传销书籍、笔记本30多本。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黔东南州局)

 

    近日,毕节地区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了以电热毯、机动车制动液为重点的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市场98个(次),检查经营户733户(次);立案8件,即处3件,收缴罚没款3000元;没收不合格电热毯2床,对无相关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电热毯共45床全部责令下架下柜,对6户电热毯经营者下发了警示通知;没收机动车制动液122瓶、对无合格证71瓶机动车制动液要求经营户限期补证。

(毕节地区局)

 

    近日,金沙县城关工商所捣毁一假冒金沙回沙酒制售窝点,现场查获涉嫌假冒“金沙回沙酒”10件(6瓶/件)零3瓶包装压盖机、封口机、封口胶、金沙回沙酒商标及防伪标识、散装白酒、调酒香料、调酒设备等一批造假工具,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暂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毕节地区局)

    近日,顶效工商分局取缔一非法制售假冒纯净水窝点。该窝点无证照生产销售“圣祥牌”纯净水,生产设备简陋,环境恶劣,工人把自来水过滤后直接装入桶中,并利用回收的“飞龙雨”、“玉碗井”、“玉竹海山泉”、“松竹音”等空桶装入擅自加工的“纯净水(自来水)”冒牌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设备和空桶进行了查封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黔西南州局)

 

    3月12日,安顺市西秀区工商分局结合开展的“集中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向企业发出“集中整顿机关作风征求意见函”10份,内容包括征求企业对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贪、庸、懒、散”等方面的意见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收回10份,满意率达100%,并收到建议四条。

(安顺市局)

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林树森省长,肖永安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发:各市、州、地工商局,各信息直报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事业单位(纸质信息发至各市、州、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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