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8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3月9日

 

                     遵义市红花岗区分局立足职能
                    积极谋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该局立足工商职能,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积极谋划安排2006年服务“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全面推进“12315”进村寨活动,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衔接,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支持和发展“订单农业”;五是切实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六是加大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力度,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七是认真完成区委、政府下达的“四在农家”、贫困村、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帮扶任务,努力把红花岗区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红花岗区分局)

都匀消协从细微处为消费者撑腰

  2月9日,都匀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李某的投诉称,其通过电话与联通公司都匀分公司定制的炫铃包月业务,缴费标准为每月5元。李某考虑到这项业务对自己的使用价值不大,于是又通过电话取消了此项业务,并到联通公司都匀分公司营业厅要求退还多收费用,但营业员答复说:“按公司规定一分都不能退”,李即要求其出据相关依据,营业员却拿不出,李便找到营业厅负责人,得到的回答是:“按公司规定,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李想不通自己使用该业务仅两天,为什么要收取半月的费用,认为该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便向都匀市消协投诉。接诉后,消协人员即电话通知该营业厅负责人到市消协,请其出示收费依据,并指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建议采取人性化的收费方式,并严肃指出不该收取的费用不能多收和乱收,该营业厅负责人即表示回去后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李某,当天下午李某得到了退回的炫铃费。

                                             (都匀市局)

                     遵义县局推出“四方监督、一方自律”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该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总结经验,日前推出了“四方监督,一方自律”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通过行政的、社会的、舆论的共同监督和提高经营主体自律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四方监督,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消费者监督、政府监督、媒体监督。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即对食品市场重点巡查,坚持先证后照,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在生产经营者中全面推广“九要九不准”,规范验证验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消费者监督即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法”宣传,完善“12315”网络建设,并在214个村68个企业建立投诉站和联络站,形成了县、镇(乡)、村、企业四位一体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体系;政府监督即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职能,多渠道、联动式监督管理,与质监、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实行资源共享,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媒体监督即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依法、诚信经营的并在年检中免于年检的食品经营主体及时公告,对违法违章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曝光,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一方自律,即: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在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和食品经营“九要九不准”,使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逐步规范经营行为。

                                              (遵义市局)

清镇市局采取多种方式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

  具体做法:一是充分运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移至工商所办理这一工作机制,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畅通下岗职工办照途径;二是将下岗办照程序在工商所进行公示,方便更多下岗职工了解办照的程序;三是耐心为下岗职工讲解国家的优惠政策,针对下岗职工不同情况给予其合理建议。2005年,该局共为下岗人员办理营业执照121户,免收登记费6980元,免收两费6.06万元。

                                             (清镇城南所)

[短讯]

  近期,清镇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接3·15投诉举报称,在其辖区内有一公司涉嫌生产注册商标为“筑魂” 的假冒混凝土减水剂。经现场检查,依法扣留封存近10吨“混凝土减水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清镇城南所)

  近日,盘县工商局城北所、保田所开展了木材经营秩序清理整顿,共清理出涉嫌无照经营木材1户, 涉嫌超范围经营木材1户,涉嫌无照经营木材加工8户,依法暂扣用于加工木材的“工友”牌刨木机1台。目前,以上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盘县局)

  2月10日,兴义市工商局下五屯工商所在接到州工商局“3·15”投诉中心转办举报电话后,查获重约150公斤的病死猪肉。当事人谢某花50元的价格购得此猪肉,准备加工腌制后出售。经鉴定,该猪肉不合格。工商执法人员监督当事人对这批猪肉进行了销毁。

                                               (兴义市局)

  2月10日,册亨县迎合商场发生火灾,个体工商户谭爱凤、王祖情2家店铺经营设施、店内商品全部化为灰烬,谭爱凤的女儿死亡,丈夫被严重烧伤。灾情发生后,册亨县工商局对受灾经营户进行慰问,鼓励他们要振作起来,克服困难,争取二次创业;并立即组织开展献爱心募捐活动,目前已募集现金4689.2元,支持他们恢复经营。

                                              (黔西南州局)

  2月12日,册亨县工商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40户经营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从预防火灾发生、灭火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近期县城发生的两起个体经营门店火灾案例,让经营业主更直观、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受到广大经营户的好评。

                                              (黔西南州局)

  2月15日,黔南州开发区工商分局邀请黔南州局相关科室、地方政府有关领导及辖区20家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从依法行政、机关作风、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向各位代表征求了意见。与会代表还就工商局应如何进一步贴近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及政策宣传,如何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搞好市场监管以及如何引导培育好开发区企业发展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黔南州局)

  贵阳市局坚持“三个不变”,认真做好市长专线电话承办工作,受到市政府办公厅表彰,获二等奖。近年来,该局经常接听处理有关工商职能服务的市长专线电话。每个电话都做到了接听记录认真、处理及时迅速。

                                              (贵阳市局)

  前不久,贵阳市南明分局市府所对辖区商标广告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店4户,食品店25户,美容美发店28户,家电行业168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共检查商标印刷经营户3户,要求企业把好商标印刷关,从源头上防止商标侵权行为。

                                              (南明分局)

[交流]

                     吉林辽源、沈阳苏家屯、嘉兴秀洲工商局
                     积极发挥职能优势 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吉林省辽源市工商局在实施品牌兴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红盾护农上做文章、办实事、求实效。该局在合同帮农环节突出服务重点,建立了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合同订单备案建档到户、合同双方诚信公示到户、合同争议调解到户的“四到户”长效机制。
沈阳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采取“四轮驱动”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注册扶农、商标兴农、合同优农、就业富农。在政策支持环节,该分局抓住贯彻新《公司法》的契机,以普法用法为重点,引导农民发展个私经济,对农民投资企业派专人负责跟踪了解,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指导,鼓励农村企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支持农村个私企业参与国企改革,进入社会公用、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
  浙江嘉兴工商局秀洲分局从打假护农、品牌兴农、规模强农三方面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在推进农村规模经营过程中,该分局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积极推广实施“商标+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请当地政府出台《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政策意见》,由当地政府对新成立的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1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市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奖励,规模强农战略取得进展。

                                               (办公室)

                    金华市工商局坚持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
                          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日前,金华市消协、餐饮行业和烹饪协会共同制定了《金华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对争议较大的自带酒水服务费、预订宴席定金、茶水费、停车保管费、贵重物品保管服务费等作了明确规定。此前,金华市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共同制定了《金华市啤酒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行业自律公约形式出台《金华市区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价格促销行为自律公约》,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的新局面。一是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啤酒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试行)》规定,消费者有权举报投诉违反国家卫生和安全指标的啤酒品牌;厂家应按国家规定使用B字瓶,以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一旦引发消费投诉,生产经营者应当快速反应;发生啤酒爆炸的,要第一时间勘查现场,控制局面,做好善后和理赔;造成人身损害的,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医药费发票,由经营者给予一次性赔偿,并适当考虑误工、交通补贴;尚未发生健康损害的,原则上以一赔十。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在该局的建议下,全市11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以行业自律公约形式出台《市区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价格促销行为自律公约》,约定在促销活动中,除歇业、清仓和处理商品外,严格控制促销“底线”,“满就送”不得超过“满300元送180元券”,“满就减”不得超过“满300元减120元”。《公约》还要求,促销商品的标签必须明确标识品名、产地、价格、规格、等级、质地、折扣等,坚持明折实价,不得虚拟原价、抬高价格、加价打折等,不得以不真实、无依据的价格欺诈消费者,不得以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搞低价倾销。
  对违规经营的,公约及试行办法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一是由该行业组织取消其在该行业的各项荣誉评选资格,不选送参加政府部门开展的各项评选活动、不享受扶持政策。二是由工商、物价等部门对不按市场正常价格诚信标示、以“变相涨价”方式搞促销,变相收取酒水服务费、定金等不诚信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和规范。三是在当地工商部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时降低其信用等级,对失信或影响恶劣的企业以“黑名单”形式向社会披露。

                                               (办公室)


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石秀诗省长,王正福、肖永安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发:各市、州、地工商局,各信息直报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事业单位(纸质信息发至各市、州、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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