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32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2日

 

                     

省工商局举行机关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活动

              

    为更加有效地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律意识,发挥其配偶在家庭助廉中的积极作用,共同构建组织、个人、家庭三位一体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5月19日,省工商局举行省局机关领导干部“当廉政官、做廉内助”家庭助廉活动,省局机关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参加了会议,省纪委副书记韩先平、省纪委常委杨贵新、党风室主任陈再天、省妇联副主席吴爱平、省直纪工委书记黎光素、综合室主任粟登其等领导应邀到会作指导。

    会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国同志简要回顾了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充分肯定了家属在预防和抵制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并对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对工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爱的港湾,开展“当廉政官、做廉内助”家庭助廉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具有工商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组织、家庭、个人三位一体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共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具有十分深远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今年,省工商局机关作为省纪委在省直机关中确定的第一个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单位,这对我省工商机关来讲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既是动力,也有压力。省局机关的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表率,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他强调,一名领导干部能不能较好地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必不可少地需要家庭、朋友、社交圈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古语说: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领导干部要学会算政治帐、经济帐和精神帐这三笔帐,珍惜现有的岗位,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个人的前途,珍惜幸福的家庭,自觉做到慎独、慎始、慎微、慎欲,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身边的人。领导干部的家属也要当好廉内助,把好清廉关。在理解支持省工商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对勤政廉政、家庭助廉活动的支持工作,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内活动情况的监督,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同时要自觉做到不干预政事、妨碍配偶公道正派从政;不贪图虚荣、怂恿配偶追名逐利;不炫耀地位、背着配偶干违法之事;不开方便之门、为别有用心者充当说情人;不接受、索要配偶下属与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吹枕头风,不打听、议论、传播小道消息。积极营造远离腐败、充满和睦的温馨家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

    省妇联吴爱平副主席在会上指出,家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挥家庭和妇女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构筑家庭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创新和实践。省工商局开展“当廉政官、做廉内助”家庭助廉活动,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和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具体举措。要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工商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受到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探索建立家庭助廉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家庭新风尚。

    省纪委韩先平副书记首先在对近年来省工商局抓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教育整顿、“阳光收费”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强调指出,家庭是每个国家公务员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家庭氛围对每个家庭成员的行为举止,都有直接而重大的影响。建设清廉政治,既要有党的教导,又要有家的关怀。省工商局积极开展“当廉政官、做廉内助”家庭助廉活动,寓廉于待人接物之时,寓廉于家庭聚会之际,寓廉于日常生活之中,开辟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式和新领域,必将促进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和谐社会的建立。

    他要求,省工商局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关党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谋划,家属同志们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把家庭助廉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工会妇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贴近家庭的多种活动形式,确保家庭助廉活动取得实效。工商执法部门直接面对社会、面对企业、面对广大工商业者,其一言一行,无不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省工商局不仅要抓好机关自身的家庭助廉活动,更要抓好基层工商局、所和所属单位的家庭助廉活动,更好地促进一线工商干部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会上,还宣读了致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干部及家属的家庭助廉公开信,向每个家庭赠送了《构筑家庭助廉防线 创建廉洁文明家庭倡议书》和《家庭助廉读本》,请家属代表发言,并组织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

(驻省局纪检监察室)

 

黔西南州局试行企业免检制度

 

    近日,贵州圣都药业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成为该局第一批获得免检资格的州直企业。这也是黔西南州局为具有优良记录的诚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的一次有益尝试。这次获得免检资格的10户企业经过了严格的审查。参加评选的企业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且经营情况良好,商事信誉较高;获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或被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评为“诚信企业”、“示范企业”的优先;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的;在纳税方面无不良记录的;在信贷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的;经济效益较好的。经企业提出申请,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免检企业申请表》进行审核,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向相关部门(如国税局、地税局、信贷部门等)征求意见,各部门反馈无异后,州工商局集体研究最终确定免检企业名单,并在红盾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告。这次获得免检的企业,期限为一年,一年内,一旦发现免检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免检资格,三年内不得免检。

(黔西南州局)

 

黔西南州普安县局全面推行

农资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

 

    该局从今年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始推行农资先行赔付制度,承诺一旦发生农资质量问题,予以先行赔付,降低农民损失,确保农民利益。规定农资经营者中,属县供销社分支机构的由县供销部门统一收取信用保证金,出现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统一负责赔偿;属外来农资经营网点和厂家直销点的应与所辖工商所签订《保证金承诺书》,并在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农资经营信用保证金专户,最低存入3000元的农资经营信用保证金。农资经营户应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承诺农民在购买农资时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均可得到先行赔付:1、农资经营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2、销售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农资产品;3、销售的农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农村消费者一旦购买到以上农资产品造成损失的,均可持购买农资产品的信誉卡或农资购买发票向辖区工商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属农资质量或经营者责任的,则直接从经营户存放在信用社的保证金中划拨,进行先行赔付。

(黔西南州局)

[短讯]

    5月19日,安顺市西秀区工商分局网站正式开通(网站地址:http://www.xxqgs.gov.c),网站包括‘机构职责’、‘工商动态’、‘公务咨询’、‘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申诉举报’等多项内容。

(西秀区分局)

 

    铜仁地区工商局由于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抓了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被铜仁地委、行署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

(铜仁地区局)

 

[交流]

 

山东省临沂市工商局编写企业年检“三字经”

 

    该局根据年审的具体规定和程序,编写了“企业年检三字经”,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极大地方便了受检企业,得到了大家的欢迎。山东省临沂市工商局企业年检“三字经”内容为:先换照,后年检。补充表,都要填。是公司,全审计。只盖章,无标识。3月1,6月底。4个月,都可以。前置件,要齐全。缺材料,莫过关。外资企,网上检。出资额,是重点。有问题,不受理。扣副本,责罚之。联络员,要完善。发表格,建档案。仔细审,认真干。为工商,做贡献。

(办公室)

 

嘉兴探索四种模式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探索农资统一配送。引导大型企业设立农资配送中心,开出放心农资流动车,直接将优质农资送入广大农村。目前南湖分局已在进行试点,该局与嘉兴市绿农农资有限公和嘉兴市银禾农资有限公司两家龙头企业达成共识,将建立 “放心农资配送中心”,首批2辆“流动放心农资车”也即将开出。南湖分局还引导两家企业率先设立了6万元的“红盾护农基金”,主要用于对优秀农资经营企业的奖励和农资消费纠纷先期预赔。二是探索农资连锁经营。推行海盐县工商局经验,引导大型诚信农经营企业通过设立连锁店或将其他农资小店纳为分支机构等方式,逐步在较大行政区划内实行农资连锁经营。企业母体督促分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并对其出售的农资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工商部门加强对母体的监督和管理,达到抓农资源头、管一家清百家的目的。三是探索农资“放心店”建设。对全市1477家农资经营户进行严格的主体资格检查,依法将不合条件的农资店经营店驱逐出市。在此基础上,借鉴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店”建设和平湖市工商局前期试点经验,探索农资“放心店”建设,在农资经营店实行严格农资准入,建立健全进货、销售台帐,实行验收备查、不合格商品下柜等制度,强化质量管理。四是探索农资企业分片编号。逐步推行海宁市工商局经验,对农资企业以所辖区为单位实行统一刻章编号,并在局所二级备案。要求企业必须在所出售的农资商品或信誉卡上打印唯一的企业编号,赋予农资身份信息,以便于农民事后维权和工商对商品来源的查找,提高农资商品监管效率。

(办公室)

 

四川达州市工商局精心构筑农村消费维权

“四大网络”

 

    一、政府全力支持,构建农村消费维权责任网。一是政府定责。早在2005年,该市大竹县政府即专门发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由此明确了当地政府和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并落实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二是联席议事。建立了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农村商品质量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研究、协调、解决农村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联动执法,构建农村消费维权执法网。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从局到所(站),从市场监管干部到各区域的监管对象,层层签订农村商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做到监管人员一个不缺,监管对象一户不漏。二是推行联动执法。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各部门的执法重点,以便开展综合执法,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增强了执法合力。

    三、设立农村超市,构建农村商品现代流通网。通过在每个行政村开设连锁超市、直销点、加盟店,对其经营的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并按照“四制两查”的要求,督促引导超市、商品经营者严格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通过商家自律,有效地防止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

    四、创新维权方式,构建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一是拓展维权渠道。以各县(市、区)的12315消费者权益申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载体,及时披露典型投诉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调查,受理网上投诉,快速查处侵权行为,搭建起了消费者快捷查询、咨询、举报和投诉的新平台。同时,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加大了对网络信息的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从而拓展了维权渠道,提高了维权效能。二是整合维权资源。以农民、学生等弱势群体为保护对象,开展了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的“三进入”活动,在全市建立了85个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3200个“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聘请了3500名兼职工作人员,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市、遍布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实现了局、所、站、点四位一体、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新机制,切实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解决了农村、社区、学校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仅2006年1—3月,全市共接待来访、咨询达3000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8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万元。

(办公室)


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石秀诗省长,王正福、肖永安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发:各市、州、地工商局,各信息直报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事业单位(纸质信息发至各市、州、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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