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工 商 信 息 第 17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3月30日

 

                     

省工商局罗保林副局长赴黔南工商系统调研

  

    3月22日至24日,省工商局副局长罗保林同志深入黔南工商系统,围绕工商部门如何服务“三农”,企业年检期间是否存在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以及各级党组织如何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调研,先后走访了惠水县工商局、罗甸县工商局、平塘县工商局、黔南州工商局。调研期间,听取了罗甸县、平塘县及黔南州工商局的的汇报,暗访了惠水县工商局、罗甸县工商局收费大厅的收费情况。

    在听取了黔南州工商局的工作汇报后,罗保林副局长对该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黔南的工作安排及时,思路清晰,一些工作还走在全省前列,尤其是服务“三农”方面拟定在贵定召开农资先行赔偿座谈会的做法很好。针对如何搞好下步工作,罗保林副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立足工商职能,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为“三农”服务的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当前,正值春耕大忙季节,不要因监管不到位影响农民增收,不要因监管方式不当造成农民的负担,要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种子、化肥、农药的监管,要明确责任制,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劲思想;二是要努力促进著名商标的发展,抓住“都匀毛尖”的品牌优势,推动商标战略,促进地方经济;三是要坚持“三个不变”,多与地方党政领导沟通,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收费问题,在现阶段条件下,要做到该收的应收尽收,不该收的一分也不能收,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贴花、个私协会会员费的收取,要严格按照省局的规定办,要严肃纪律,不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五是关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问题,要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检查对照,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没有完善的要抓紧完善。

(先教办)

 

花溪分局四措并举助推农产品商标品牌

 

    该局切实把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证明商标工作作为促进花溪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商标注册意识。该局组织工商所干部深入乡镇,对农户和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逐一调查摸底登记,全面掌握了该区生产、加工、经营农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模和特色。经调查,花溪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达10余种,如党武辣椒、青岩具有地方特色的猪脚、玫瑰糖、水盐菜等深受省内外消费者欢迎。目前,仅有党武辣椒和青岩玫瑰糖申报了商标注册,这表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知名度显得极为迫在眉睫;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提高品牌意识。针对花溪区农民和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商标意识淡薄,该局从提高农民农产品商标意识入手,采取“走下去”的方法,深入到农户家中,上门宣传农产品注册商标在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帮助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转变观念,树立商标和品牌意识,支持他们为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逐步增强“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意识,调动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和商标注册后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打造农产品品牌。针对目前注册商标抢注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该局加强与区农业、区技监、区绿产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召开了协调会,建立联系制度,实现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四是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商标注册。为企业在申请商标时给予政策倾斜,提供优质服务,该局结合花溪农产品优势,确定了工作重点,对所辖区域内已经形成生产规模、市场销路好的农产品以及具备地理标志条件的农产品,但仍未注册的,如花溪辣椒,青岩水盐菜等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对象,鼓励其申请注册商标,以农产品商标特别是地理证明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贵阳市局)

 

贵阳云岩工商部门查处一起坑农害农违法经营案件

 

    近日,云岩工商分局威清工商所对辖区内的农机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贵阳云岩茂伟标准件门市部于2005年10月从昆明通海标准件有限公司购入型号为&6、&8、&10、&12、&14型的螺帽、螺杆在省汽车三场N-32号门面进行销售。为便于销售,该经营部用没有厂名、厂址的塑料袋对上述标准件进行分装,对外则宣称其为名牌产品。至被查处之日止,获违法所得1500元。据当事人交待,这些螺帽、螺杆主要在农机配件上使用,而汽车三场地处客车站,来往的客流量大,省内的农民多在此转车,为方便起见,很多农民朋友都在这购买螺帽、螺杆对自己的农机配件进行更换。他们正是利用农民朋友的这种心理,采取欺诈的手段,对外作虚假宣传,通过蒙骗消费者而获取非法利益,直接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该所根据《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云岩分局)

 

黔南工商编录彩铃宣传"12315"

 

    为进一步普及12315知晓率,扩大和提高12315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日前,该局在黔南电信公司大力协作下,编录了一条“工商彩铃”,广泛宣传12315知识。现在,只要拨打黔南州工商局机关的任何一部电话,以前枯燥的待机铃声都变成了在音乐旋律映衬下的提示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黔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醒您:如遇假冒伪劣和消费权益受侵害,请拨打投诉电话1231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经试运行,社会反响极为强烈,目前,都匀市局也开通了彩铃。

(黔南州局)

 

贵阳云岩工商部门查处一起违法金额

较大的经销假玉米种子案

 

    前不久,云岩分局查获一起涉嫌经销假玉米种子案,违法金额达百万余元,涉及全省十余个县市。今年3月初,该局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对贵阳市三桥农资市场内一经营户涉嫌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冒用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种子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时,发现当事人陶某自2005年10月以来先后从省外购进某杂交玉米种100多吨,已全部销往省内部分县市。当事人不能提供该种子的相关合法手续,涉嫌经销假劣种子。此事立即引起云岩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为有效地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三农”服务,该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专案组。鉴于该种子已经从当事人处全部销完,分局还抽调专案组人员赶赴省内部分县市对种子进行追踪调查。经过大量调查取证,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该局已将此案移交农业、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云岩分局)

 

[交流]

嘉兴“十大制度”强化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

    为落实国家总局《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浙江省嘉兴市工商局制定并落实了食品经营检查、举报申诉受理、分类监管、信息公示、安全应急、退市下柜、食品准入、片区监管度、群众维权、执法责任追究十大制度,初步构建起“以信用评价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重点、以商品准入为抓手、以维权网络为支撑、以预警应急为保障”的工商所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

    一、实现双类监管。目前全省经济户口监管系统仅按市场主体划分,信用评价指标也不分行业,过于笼统,食品经营者特征不突出,信用分类监管有待完善。并且没有建立食品品种监管数据库,依托信息化对食品品种进行监管还是空白。嘉兴市局结合“十大制度”试点,以《食品经营分类监管制度》为核心,开发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分类监管系统》,建立了食品经营行业的信用评价模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得到有效完善。嘉善、秀洲等地还建立了涵盖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配送中心和农村“放心店”的食品品种监管数据库,依托信息化技术对食品品种实行信用监管。通过主体监管和品种监管双管齐下,增强了食品监管的有效性。秀洲王江泾所、南湖新丰所还通过PDA移动办公系统,及时将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情况等有关信息录入信用评价监管系统,初步实现了对食品经营者信用即时评价。

    二、畅通信息渠道。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拓展了自我采集、部门汇集、社会收集渠道,建立了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信息立体采集机制。同时建立食品信息汇总、发布操作流程机制,采取多种举措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公众防范意识。市局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了《市场报告》电视专栏、《维权维信》报纸专刊;各地工商所与43个乡镇广播站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在重点部位设置了1496个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平湖市局开发了“工商每日资讯”移动短信平台;试点至今,全市共发布各类食品信息7136条,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三、完善预警应急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制度》,各基层所都成立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小组,将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作为预警标识,并制定了相应应急方案。

    四、巩固“三网”建设。在“十大制度”的基础上,嘉兴市局出台了《放心店退出制度》,全市已有46家放心店被摘牌,15家因信用波动而被警告。全市“放心店”的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职业道德在竞争中得到了不断提高。落实《群众监督制度》,强化了维权网络,把重点放在农村维权监督网“一网多用、一员多能”上。海宁市局已经争取政府发文,对质监、食监、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农村监督网络进行了整合,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新型农村群众监督网。

    五、净化流通领域。根据“十大制度”,各所依托信息化,抓源头、重监管、强退市,加强了食品质量全程监管。平湖新埭所通过向一般食品经营户发放商品货源备案表,在销量占辖区零售额75%以上的5家大型超市、13家“放心店”初步建立了食品质量信息库,同时利用读码机读取食品外包装的条形码来识别商品真伪,实现了对流通领域食品的实时动态跟踪监控。自试点以来,全市已经检测食品158296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1812批次,退市和销毁不合格食品12532公斤,有效净化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全市共受理食品消费投诉681起,同比下降39.4%,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六、强化绩效考核。全市38个工商所执法人员都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同时以“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励”四定原则将片区食品安全状况纳入责任干部的绩效考核。依托《食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监管系统》中的统计功能模块,对片区责任干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食品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实行定量考核,细化了监管内容,实现了监管责任倒查。

 (办公室)

浦江工商局构建电子监管平台促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浙江浦江县工商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在全市率先构建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推行了食品网格化监管机制,食品企业商品准入率达100%,进一步提高了工商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一、以清晰企业主体为切入点,实现食品经营企业档案电子化。该局辖区在城郊结合部,分布地域广,共有706家食品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牵扯精力大、难度高。为提高监管效能,该局专门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管软件,将电子地图输入了该软件,统一制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电子档案,构建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电子档案706家,只要轻点鼠标,对所有食品企业现状一目了然:一是企业经营情况清。该电子档案包含了安全信息、监管动态、地图检索及制度建设等内容,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管理片号、证照期限、信用等级一清二楚,为食品监管提供一个真实、有效的经济户口数据库。二是行业分类清。该局把食品企业共分食品零售、食品批发、食品加工、市场内食品经营户、餐饮业、药店、超市、农村放心店八大类。三是身份证件清。食品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前置条件的卫生许可证、烟草证、烟花爆竹许可证及税务等证件的材料齐全,证照的许可期限也随时存档备查。

    二、以及时预警防范为立足点,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化。该局依托电子网络监管平台具有信息便捷、范围广的特点,制订了《工商所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通过网络及时对食品企业发布食品检测结果、食品行业动态、食品政策法规、食品消费指南、食品监管信息,并在超市、集贸市场、放心店、学校、维权联络点进行公示,对不合格食品通过电子平台存档备查,通知商品准入单位下柜的同时,作为企业以后信用分类的依据。二是消费警示。该局把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与流通领域预警体系相结合,汇总分析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抽检等途径获得的信息,每月至少一次通过电子平台与红盾外网相连,发布消费警示,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将事后维权前移到事前防范。三是电子档案归档备查。通过电子平台公示所有食品企业的名单及相关消费情况,方便有关单位和消费者查询,有助于公众进一步了解经营者的信息,食品质量信息。四是违法预警。监管责任人在巡查中,发现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或其它违法行为的,监管责任人及时输入电子平台,对违法经营者从前置审批到办理营业执照或纠正违法行为全过程进行预警、监管,并准时转入经检办案程序。

    三、以转变监管方式为着力点,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该局依据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探索网格化监管新模式,按照“边界明确、工作量相对均衡、相邻网格间便于协作配合”的原则科学地将工商所管理辖区划分为4个片8个网格,每一网格确定一名监管责任人员,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职能工作三转变:一是静态监管向实时、动态监管转变。该局每个网格食品企业户数都在80户以上,按地图检索,清晰显示出各网格内监管责任人、食品企业,将监管方向从静态资格监管转到动态行为监管,从主要监管登记事项转向重点打击失信行为,从根本上保证了经济户口监管到位,同时各形成“所长包片、组长包网格、干部包户”的“三包”责任体系。监管实现“四清”:市场主体清、龙头企业清、注册商标清、不诚信企业清。二是外出巡查向网上索查转变。该局在网络上制定了网格巡查计划,确定了网格巡查路线和重点监管对象。把巡查工作从区域划分、责任落实、责任转移、市场主体监管程序及要求、违法行为的构成及法律依据等制成了文字和图表,使每一位网格管理干部明确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形成了一套规范管理程序,每一位网格管理干部在巡查中按计划实施,按规定处置,按时间上报,按程序进行责任转移,按要求建立经济户口和报送经济信息,提升网格化监管效能。三是全程监管向重点监管转变。食品电子档案自动对市场准入指标、经营行为指标、市场退出指标三者进行综合评估,将食品企业分为诚实守信、守信、失信三大类,分A、B、C三级管理,网格监管人员对A级诚实守信企业加强服务,实行远距离监管和激励机制;对B级守信企业半年一次巡查,对C级失信企业每季一次巡查,实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办公室)


报: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石秀诗省长,王正福、肖永安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送: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发:各市、州、地工商局,各信息直报点,省局各处室(分局、总队)、事业单位(纸质信息发至各市、州、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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