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制 工 作 信 息

第 7 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2006年9月6日


               

省工商局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动员大会于2006年8月31日在贵阳召开,省局杨正国局长、罗保林副局长率法规处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由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同志共同主持。会议期间,曹洪兴书记代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四五”普法工作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刘思培副主任传达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由司法厅张国新厅长作了《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努力实现“五五”普法工作新发展》的工作报告,对我省“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姜延虎书记宣读了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四五“普法依法治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103个集体和209名个人进行了表彰;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与会代表合影,并为15个先进集体代表和13名先进个人代表颁奖;会议上,5个先进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最后,刘思培副主任对会议作了总结。
    会议上,省工商局作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61个先进单位之一受到了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表彰(省直部门共有5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接受了省有关领导的颁奖,并作为省直部门先进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了《用普法教育新成果,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的经验交流发言。另外,我省工商系统还有毕节地区工商局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先进单位、黔东南州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姚萍、兴仁县工商局局长石正媛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这次会议的精神主要体现在曹洪兴书记的讲话、张国新厅长的工作报告和刘思培副主任的会议总结中。

    

曹洪兴书记讲话的主要精神:

 

    (一)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目标,全面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省规划,扎实开展依法治省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省工作稳步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曹洪兴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重要基础工作,这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深入开展。要更新普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情况、不同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围绕人民群众的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省规划顺利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措施,各部门和各行业要安排相应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张国新厅长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一)我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明显成效。一是普法教育不断深入,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学校法制教育体系不断完善,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四是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五是普法教育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六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规范,声势和力度明显提高。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富有成效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四五”经验总结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部署工作,要抓好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贯彻,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工作,各级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决议出台后,要层层动员,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二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在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上抓好普法工作。三是不断创新和深化普法形式,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各地各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构建法制工作平台,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要加强阵地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
    (三)强化依法治理,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一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是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四是以全面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五是要强化执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刘思培副主任在会议总结中对会议的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及时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确保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到实处。要求参会同志回去后要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汇报会议的基本内容,抓紧做好贯彻落实。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扎扎实实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要加强督促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年人均不低于0.1元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的标准上,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安排,确保普法经费的落实,而且应随着经济的发展要逐年有所增加。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满足新形式下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

 

 

省人大审议省政府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政府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去年以来,为了促进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行政机关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在关系到群众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工作中,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大;行政机关干预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的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公务员整体素质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等。因此,常委会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政府领导及公务员要进一步深化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自觉克服人治、特权、官本位思想,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的主体,国家法律的直接执行者,其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到国家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赔偿”的理念,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其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从大量管制性领域退出,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积极抓好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进一步整合行政监督资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
    四、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行政中的基础作用,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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