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指导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后的(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后的[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通知》(工商标字[2005]第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使商标侵权假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使我省各阶层商标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1、集中整治的地区
全省各大商场、农产品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商品部。
2、集中整治的重点
集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涉外商标、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商标和药品商标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假冒国际名牌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奥运会标志、世博会标志的案件以及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案件;涉农商标(特别是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机械商标等)的侵权案件。
3、办案件和法制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地在集中整治期间,要将典型案件,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工作安排
主要在前段查处侵犯食品、药品商标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6月底前,重点查处侵犯涉农商标案件。各地要结合“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发生在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机械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为广大农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是7月至8月重点查处以企业名称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各地对通过注册企业名称方式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案件进行摸底排查。摸清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商标与高知名度字号之间相互冲突的实际情况,并于2005年7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报省局商广处;要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对其中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引起公众误认的企业名称和对突出使用企业名称,搭驰名商标“便车”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并将处罚结果上报省局商广处;要建立企业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了解企业商标保护状况,加强正面引导,在建立商标权风险预警机制、提供维权援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要积极探索建立从企业名称核准环节预防、遏制侵犯驰名商标权益行为的防范机制。
三是9月至10月,重点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案件。各地要认真对当地农产品商标注册、使用、维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于2005年9月30日前报省局商广处;
要加强与当地农业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做好地理标志的调研工作;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做好当地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并及时将当地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的申报和注册情况上报省局商广处;要积极探索对地理标志的后续监管措施。
四是11月至12月,主要是总结督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调整后的《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于2005年11月5日前将总结上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各地要加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到年底前注册商标专用保护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完善案件移送制度。一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处罚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要从重处罚;二是要寻根溯源,查处黑窝点,力争查到储存假冒商品的仓库,挖出制假窝点,发现来自外埠的假冒商品,除了就具体案件做出处理外,还要将有关信息告知其所在地工商部门,对制假源头严格监管;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配合,对制售假冒商标案件,构成刑事责任立案标准的必须移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以罚代法。
(三)强化信用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商标侵权的违法档案。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外,还要将违法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监管力度。对屡教不改的,锁入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各地工商所要加强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市场的监管,对商标侵权案件多发的市场要建立市场监管责任制。
(四)建立连带责任机制,加大市场主办者的责任。要明确有形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督促市场主办单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持市场秩序,市场主办单位应查验国际名牌经营者的授权书件。市场主办单位疏于管理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案件后要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市场主办单位,对屡教不改的,应建议市场主办方将其从市场清除。
(五)引导商户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商标意识,努力培育自有品牌。
(六)完善信息和案件报送制度
各地要加强统计工作,建立月报告制度和专项行动阶段性报告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于每月1日前将上一个月行动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附后),并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阶段性情况总结报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并以简报形式及时反映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专项行动期间,凡涉外商标侵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商标侵权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商标侵权案件,处理机关应当在该处罚决定生效后五日内将处罚决定书报送贵州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对于驰名商标认定中的案件,各地要及时上报案件处理结果。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12月20日前要及时将工作总结报省局。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工商标字[2004]第20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充分认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具有独特的地理资源和丰富的农产品,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挖掘和发展我省农产品品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在我省显得更加突出。搞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不仅有利于培育我省农产品地方品牌,更有助于形成我省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推动地方农村经济发展,从一定程度上促进我省“三农”问题的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从重视我省“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抓紧抓好。
2、加大农村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
作为传统农业大省,我省广大农村地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普遍缺乏认识,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要积极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以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
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工作。
3、各地、各部门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普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本地区农产品地理资源普查,要掌握本地区符合地理标志保护要求的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共同开展对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市场发展情况的调查;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工作的发展规划及推进措施。
4、切实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申请注册的指导工作。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和国际惯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一般是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当地农产品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申请人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地域的确定和产品特定品质、产品生产条件与技术说明等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确认、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评价、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中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等技术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优势,广泛深入农村引导、帮助、支持广大农民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切实开展创造条件。
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保护工作。
5、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
要尽可能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专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就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保护工作开展交流;要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协调解决,以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生产规程,开展地理标志标示产地条件的评价和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按照公司+农户+商标的模式,生产、经营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特色农产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对已核准注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地理标识的使用管理;对侵犯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权益的违法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印发《贵州省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贵州省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请及时向省工商局报告。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贵州省2005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工作是200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的三项重点整治工作之一,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开展好我省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省商标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商标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通过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水平,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整治重点
2005年商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1、以保护驰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集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品、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切实加强对驰名商标、奥运会标志、世博会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2、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力度。在严厉打击有关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侵权假冒行为中,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合力推进有关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引导工作;3、进一步加大商标工作宣传力度。要与各地新闻单位加强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企业和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工商所是工商职能具体实践者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标监管的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商标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技术上、手段上保证商标监管工作执法到位。
(二)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商标监管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对商标市场的治理工作。实行“曝光制度”,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的重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和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或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曝光,用以威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要集中力量狠抓大案要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对查处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的大案要案,要从重从快依法打击,要以大案要案的查处为突破口,追根溯源,查清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生产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通过对典型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和报导,营造全社会的商标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合力;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各地要严格执行商标案件有关刑事追诉标准的规定,加强商标案件的司法移送工作。
(四)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商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除加强工商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外,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海关、版权、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力机制。
(五)完善信息和案件报送制度。各地要建立注册商标专项整治行动月报告制度和专项行动阶段性报告制度,各地要在每月月末将月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统计后报省工商局,在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阶段性情况总结报省工商局。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涉外商标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以及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商标侵权案件,要在处罚决定生效后3日内报到省工商局;对于驰名商标案件,各地要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四、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
在开展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为中,各级工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实施,要在明确专项行动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有成效;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专项工作分解到个人,把专项工作与个人绩效考评结合起来,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2005年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治理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一季度,下发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指导意见,适时制定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适时选择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例通过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威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
2、结合元旦、春节市场特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违法经营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件,尤其是假冒仿冒商标案件。
(二)二季度
1、结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
2、结合春耕生产期间的特点和主要问题,严厉查处在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关注“三农”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3、结合“五一”等黄金周假日市场的特点,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和商标印制环节的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三季度
1、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商品交易会进行有效监管,加强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实行商标监管关口前移,督促企业(经营者)在进货验收时查验商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将侵权假冒仿冒商品堵在市场门外。
2、根据市场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严厉查处涉外商标案件,积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益,优化投资环境。
(四)四季度
1、严厉查处发生在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监管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经营者严格遵守注册商标的有关规定,杜绝商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坚决打击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违规案件,重点监管商标印制环节和商品生产环节。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对商标印制环节要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打击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4、认真总结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和长效监管机制,使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纳入当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工作中,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
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
保护知识产权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是实行技术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诚实守信、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工作观念,坚持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推进标本兼治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和规范好商标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我省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提出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始终把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商标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通过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整顿重点
(一)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仿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积极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严厉查处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进一步树立我国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
(二)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权益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查处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和非法印制、出售、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违法案件,对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市场和印刷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和不间断的专项治理,监管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经营者和印刷企业严格遵守注册商标和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要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四)在保护注册商标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保护权利人为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克服薄弱环节,对商标市场实行“四级联动”,综合治理、协调各有关部门(系统内外)形成执法整体合力,共同治理好商标市场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商标法律,法规的激励机制作用,把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工作作为商标监管的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实际、突出重点,对商标监管人员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和宣传,使商标监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公众)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律、法规,使生产者、经营者对商标的生产力价值有足够的认识,使消费者对商标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同时也使党委、政府对商标工作有足够的重视。
(二)加大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商标监管的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是工商职能具体实践者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标监管的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商标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技术上、手段上保证商标监管工作执法到位。
(三)商标监管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主动性,要守土有责,落实责任制。根据我省商标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适时下发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和制定实施方案,不间断对商标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实施“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商标监管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对商标市场的治理工作。实行“曝光制度”,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的重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和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或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曝光,用以威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
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项治理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一季度,下发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指导意见,适时制定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的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适时选择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例通过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威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
2、结合元旦、春节市场特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违法经营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件,尤其是假冒仿冒商标案件。
(二)二季度
1、结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
2、结合春耕生产期间的特点和主要问题,严厉查处在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关注“三农”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3、结合“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的特点,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和商标印制环节的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三季度
1、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商品交易会进行有效监管,加强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实行商标监管关口前移,督促企业(经营者)在进货验收时查验商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将侵权假冒仿冒商品堵在市场门外。
2、根据市场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严厉查处涉外商标案件,积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益,优化投资环境。
(四)四季度
1、严厉查处发生在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监管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经营者严格遵守注册商标的有关规定,杜绝商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坚决打击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违规案件,重点监管商标印制环节和商品生产环节。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对商标印制环节要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打击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认真总结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行先进典型,并与省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2004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小结
贵州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和部署,今年7月份以来,贵州省工商局在全省深入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统一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04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小结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成立了“两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省局“两整顿”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了精干有力的领导班子。在领导小组之下,还设立了食品安全整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队伍教育整顿三个工作组,由各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各市、州、地(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省局和各市、州、地局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做到了任务明确,重点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省局分别召开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省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和近1300余人参加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认真传达国务院、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有关精神,讲清意义,提高了认识,省人民政府主管副省长亲自到会讲话,省工商局局长亲自抓,亲自动员,宣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和工商信息处网站向社会公布《贵州省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公布专项整治的内容和工作目标,以及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调查摸底,掌握整治目标。调查摸底是搞好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的基础。走访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工作。省工商局走访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有关部门,及时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知识产权联系会议办公室汇报工作,通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方案和工作重点,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走访注册商标企业,主动收集案件线索,宣讲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保护重点,主动打假维权。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培训。省和市、州、地局十分重视宣传培训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简报、信息等形式、宣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意义。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工作的协调,取得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打假维权氛围。省局和各市、州、地局利用一切有效形式开展了对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宣传活动,省局在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上设立商广网页对商标对企业的意义、驰名商标认定的意义、对品牌的认识、品牌战略如何实施和商标的有关作用进行了有效宣传。各级工商局加强了商标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提高了商标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和企业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突出重点、积极行动。贵州省工商系统认真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省局的部署下,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来,各市、州、地局分别组织了较大规模的集中行动。截止12月15日止,全省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28157人,检查经营户129109户,检查商品交易场所4059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7个,没收侵权商标标识550949件,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560件套,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085件,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2件套,查处各类商标案件519件,罚款837600元。切实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工作的开展。
五是夯实基础,狠抓创新。探索和建立商标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日常管理。根据省工商局年初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安排,从摸清管辖范围商标底数入手,加强了商标监管基础工作,遵义市工商局商广科把所辖十几个县、市、区商标数分类清理完毕,印成小册子做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各地工商部门加强了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注册商标查验备查制度的督促检查,对商标规范化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偿试。
六是常抓不懈,主动出击。虽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项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行动,始终把这项工作做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的重点,常抓不懈、主动出击,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好商标市场秩序。
关于做好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局商广科(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8月27日召开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特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力度不仅是履行我国入世对外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工商行政机关商标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三、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当前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切实把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工作抓出实效。各地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工商系统开展的“两整顿”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监管职能作用,坚持执法为民,坚决打击发生在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领域的犯罪活动,开创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抓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即将颁布实施《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利时机,更好地发挥法律武器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监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打击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针对突出问题,确定目标,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三、要加强与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权利人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拓宽信息渠道,在权利人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追根溯源,坚决彻底地捣毁制假窝点,打击首要分子和幕后组织者、策划者,改变“四多四少”(查封的侵权物品和窝点多,移送司法机关的少;查出的案件多,结案的少;行政处罚的多,追究刑事责任的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少)的状况,在商标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涉嫌商标犯罪,符合移送案件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在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调查取证、事实认定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主动研究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从重从快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工商行政管理网站作用,扩大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工作的社会影响,动员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形成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的社会氛围。
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监管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信息,包括取得的成效、工作特点、工作方法。涉及大案要案、移送案件、涉外案件要有详细说明,包括案件查处经过,涉案商标商品以及案值(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等内容。认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
贵州省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基本情况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保护知识产权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是实行技术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诚实守信、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工作观念,坚持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推进标本兼治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和规范好商标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指导思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始终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商标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通过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切实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整顿重点
(一)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仿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积极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严厉查处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进一步树立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
(二)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权益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查处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和非法印制、出售、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违法案件,对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市场和印刷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和不间断的专项治理,监管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经营者和印刷企业严格遵守注册商标和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要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四)在保护注册商标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保护商标权利人为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克服薄弱环节,对商标市场实行“四级联动”,综合治理、协调各有关部门(系统内外)形成执法整体合力,共同治理好商标市场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商标法律,法规的激励机制作用,把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工作作为商标监管的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实际、突出重点,对商标监管人员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和宣传,使商标监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公众)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律、法规,使生产者、经营者对商标的生产力价值有足够的认识,使消费者对商标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同时也使党委、政府对商标工作有足够的重视。
(二)加大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商标监管的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是工商职能具体实践者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标监管的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商标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技术上、手段上保证商标监管工作执法到位。
(三)商标监管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主动性,要守土有责,落实责任制。根据我省商标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适时下发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和制定实施方案,不间断对商标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实施“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商标监管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对商标市场的治理工作。实行“曝光制度”,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的重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和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或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曝光,用以威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主要做法
每年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项治理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一季度,下发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指导意见,适时制定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的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适时选择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例通过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威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
2、结合元旦、春节市场特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违法经营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件,尤其是假冒仿冒商标案件。
(二)二季度
1、结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
2、结合春耕生产期间的特点和主要问题,严厉查处在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关注“三农”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3、结合“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的特点,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和商标印制环节的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三季度
1、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商品交易会进行有效监管,加强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实行商标监管关口前移,督促企业(经营者)在进货验收时查验商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将侵权假冒仿冒商品堵在市场门外。
2、根据市场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严厉查处涉外商标案件,积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益,优化投资环境。
(四)四季度
1、严厉查处发生在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监管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经营者严格遵守注册商标的有关规定,杜绝商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坚决打击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违规案件,重点监管商标印制环节和商品生产环节。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对商标印制环节要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打击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五、主要成效
(一)加大商标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大商标办案的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商标办案的指导力度,三是商标大要案的监控力度,四是加强商标办案的协作力度,维护商标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增强联合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合力。首先是全省各级工商局之间的办案协作。二是加强与知识产权、版权、海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交流协作。积极参与贵州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知识产权工作组和贵州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切实履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出台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规范商标使用行为,提高全社会商标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商标部分)2005--2007三年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整顿重点、主要措施、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商标假冒仿冒行为,大力整治和规范好商标市场秩序。
(四)近几年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业绩
自从二00一年国务院部署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来,进一步高度重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1、2001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635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22件,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13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3859002件,罚款总额109.56万元。
2、2002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22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65件,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57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237176件,罚款总额79.34万元。
3、2003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22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89件,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33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413834件,罚款总额63.01万元。
通过三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有效遏制了商标违法违规行为,商标违法案件数、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数、罚款总额数分别呈下降趋势。
4、2004年进一步加大打击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对在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领域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治理,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2004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38件,罚款金额12.15万元。
2004年下半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截止10月底,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80件,没收和消除侵权商标标识416546件,罚款总额607200元。
5、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对注册商标权利人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如贵阳市工商局、云岩、南明区分局配合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对辖区内未经柯达公司授权擅自用柯达公司注册商标作为门头招牌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维护了“柯达”世界名牌产品的信誉,整顿和规范了照相、冲印市场秩序,对冒用“柯达”商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改正。这一行动赢得了柯达公司的认可,称赞工商局“打假先锋、卫权模范”。
保护注册商标权行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工作小结
贵州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
2004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击用权行动方案》的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行政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监管部门开展了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
一、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开始之前,省工商专门就做好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工作发出了通知,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紧紧围绕解决好商标市场秩序问题,把商标监管工作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主动巡查,动态监管,进一步净化商标市场,把商标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紧紧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把商标监管工作与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把与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参与程度高,问题突出的各类商品作为商标监管的重点、从重从快查处商标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商标监管工作要克服松劲、麻痹情绪,查找差距,突出重点,树立长期作战观念,坚持综合治理的思路,推进标本兼治的措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做好本职范围内各项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四是商标监管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主动性,要守土有责,落实责任制,适应商标监管的新情况,在监管思路上,方法上积极创新,探索新的监管方式,从制度上、技术上、手段上强化监管措施,对商标市场监管实行四级联动,综合治理,切实治理好商标市场秩序。按照总局,省局《方案》的要求,各市、州、地、县、区、(市)工商局把此项工作直接深入落实到各工商所,各工商所明确责任分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组长具体抓工作落实,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各类超市进行重点专项检查,结合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全省工商系统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889台次,出动人员524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6932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849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
二、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中注重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宣传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公众的商标法律意识,与省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强协作举办培训班,讲授什么是商标、商标的作用(生产力价值)、如何充分利用商标开拓市场、怎样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怎样利用商标树立品牌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商标法律意识,增强商标法律观念,提高自身保护能力。在贵州日报开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栏宣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成效,在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三、省工商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亲自到全省各市、州、地、县、区、(市)局、工商所检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落实情况,并在十一月九日、十六日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全省各市、州、地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和队伍教育整顿的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两整顿”情况提出了要求,十二月初,省工商局将组成九个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
四、省工商局商标监管部门结合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商标部分)三年规划》、《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对商标监管工作及早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全省工商局认真总结2004年商标监管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从2005年元旦、春节开始,进一步加大商标监管力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领域商标市场的特点,进一步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好我省商标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五、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工商局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权商标的查处力度,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一)从源头堵塞假冒仿冒、侵权商标,各市、州、地、县、区(市)工商局、工商所加强了对印刷企业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商标印刷企业的印制行为,对检查中查出的个别企业不同程序存在印刷商标没有印制委托书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建立商标印制业务登记和商标印制备查存档,商标印制行为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责令改正。
(二)主动巡查、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注册商标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对辖区内注册商标心中有数,为专用权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对有注册商标的企业采取回访制,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引导、支持和扶持生产经营者树立商标意识,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被侵权人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举报和投诉反映出来的问题。
(三)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中,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治理,对注册商标权利人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如贵阳市局、云岩、南明分局配合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对辖区内未经柯达公司授权擅自用柯达公司注册商标作门头招牌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维护了“柯达”世界名牌产品的信誉,整顿和规范了照相、冲印市场秩序,对冒用“柯达”商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改正。这一行动赢得了柯达公司的认可,称赞工商局为“打假先锋、卫权模范”。
(四)对商标市场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中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147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2791件,没收专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460(件套),罚款全额22.72万元。
虽然保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项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努力打击商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好商标市场秩序。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
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局商广科(处):
目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在按照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为使此次行动开展得更有成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紧围绕保护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重点,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二、要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对于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重予以处罚;对于假冒驰名商标的,凡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应当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要加大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农副产品成熟上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量使用的特点,重点查处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同时,要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合理确定他人正当使用的行为。
四、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8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其中对重大案件、重大工作的报送作了明确的要求。各地要按照该通知及国家工商总局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行动方案的安排,随时报送重大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按时报送案件统计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
二00四年十月十八日
保护知识产权(商标部分)三年规划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保护知识产权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是实行技术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诚实守信、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工作观念,坚持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推进标本兼治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和规范好商标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我省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商标部分)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始终把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商标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通过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整顿重点
(一)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仿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积极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严厉查处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进一步树立我国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
(二)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权益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查处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和非法印制、出售、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违法案件,对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市场和印刷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和不间断的专项治理,监管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经营者和印刷企业严格遵守注册商标和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要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四)在保护注册商标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保护权利人为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克服薄弱环节,对商标市场实行“四级联动”,综合治理、协调各有关部门(系统内外)形成执法整体合力,共同治理好商标市场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商标法律,法规的激励机制作用,把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工作作为商标监管的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实际、突出重点,对商标监管人员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和宣传,使商标监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公众)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律、法规,使生产者、经营者对商标的生产力价值有足够的认识,使消费者对商标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同时也使党委、政府对商标工作有足够的重视。
(二)加大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商标监管的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是工商职能具体实践者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标监管的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商标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技术上、手段上保证商标监管工作执法到位。
(三)商标监管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主动性,要守土有责,落实责任制。根据我省商标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适时下发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和制定实施方案,不间断对商标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实施“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商标监管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对商标市场的治理工作。实行“曝光制度”,对商标侵权假冒仿冒的重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和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或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曝光,用以威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
2005-2007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一季度,下发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指导意见,适时制定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的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适时选择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例通过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威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
2、结合元旦、春节市场特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违法经营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件,尤其是假冒仿冒商标案件。
(二)二季度
1、结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
2、结合春耕生产期间的特点和主要问题,严厉查处在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关注“三农”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3、结合“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日市场的特点,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和商标印制环节的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三季度
1、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商品交易会进行有效监管,加强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实行商标监管关口前移,督促企业(经营者)在进货验收时查验商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将侵权假冒仿冒商品堵在市场门外。
2、根据市场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严厉查处涉外商标案件,积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益,优化投资环境。
(四)四季度
1、严厉查处发生在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监管建材、交通运输工具及汽车配件经营者严格遵守注册商标的有关规定,杜绝商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坚决打击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违规案件,重点监管商标印制环节和商品生产环节。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中,对商标印制环节要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打击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认真总结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行先进典型,并与省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
关于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局商广科(处):
国务院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现将电视电话会议的要点寄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接本通知后,立即将国务院部署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要点向分管局长报告,加强与各地整规办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打好保护知识产权战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把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与国务院部署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我们贯彻落实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履行商标监管职能,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净化商标市场秩序,把商标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商标监管工作要坚决克服松劲、麻痹情绪、查找差距、突出重点、主动巡查、动态监管,对商标市场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对商标市场实施不间断的专项治理。
四、加大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商标监管的基层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职能具体实践者的积极作用,加强商标市场监管,维护商标市场秩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达到实现“四个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和有效遏制商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从重从快打击商标违法违规行为。
五、在商标监管工作中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商标监管工作要守土有责,要落实责任制。要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狠抓商标案件的查处,特别是大案要案,涉外案件和典型案例,及时上报案件查处情况,重视查处办案的效率。
六、在商标监管工作和商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加强信息反馈,严格按照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整规办的要求,及时、准确性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确保上级政令的畅通。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记录,以文件为准)
A:国务院办公厅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略)
二、工作目标(略)
三、工作任务
1.商标权:商标注册(及时确认)、驰名商标保护,打击侵权、假冒、仿冒--工商部门为主
2.著作权:出版、文化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3.专利权:知识产权局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4.海关保护:海关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5.重点场所:交易会(商务部门为主)批发市场(工商为主)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环节--相关部门配合
6.重点地区:侵权相对集中,国际影响大的省、市
7.重大侵权案件:部门协调,提高办案效率
四、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整规领导小组设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整规办负责日常工作
2.整合执法资源:分工、配合、行政与司法的衔接
3.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做好宣传周活动、大案要案查处,列入“四五”普法内容
4.规范中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五、步骤、时间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从2004年9月开始,历时一年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制定方案阶段
2.展开专项行动阶段
3.总结验收阶段
B:吴仪副总理讲话要点
电话电视会主要是部署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学习借鉴相关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扎扎实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1.知识产权保护基本状况
①.基本形成法律、法规、保护体系;
②.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积极作用;
③.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模式建立;
④.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协调机制;
⑤.中介机构初具规模。
2.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①.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②.技术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实守信、良好投资环境的要求;
③.扩大开放,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要求,也是政治斗 争的需要(针对国际上对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奇谈怪论,美国、欧盟、日本针对中国成立知识产权联盟,用以对付中国:这里有商业利益,政治利益,也有新闻炒作方面的问题);
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要完善法制、强化执法,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济发展,对盗版、仿冒、侵权这棵毒瘤打一场歼灭战,打一个战役、巩固一块阵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打好战役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突出重点领域、环节、地区、以保护权利人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联合执法,务见成效;
2.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克服薄弱环节(专利、版权特别突出),克服“三多三少”;
3.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内对外做好宣传教育,创造环境,维护权益,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社会氛围。
协商、沟通是一种好方法,可以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对 外要讲斗争艺术、工作方法。
(三)、贯彻落实会议的要求
1.认真传达贯彻、统一思想,放在重要位置,真抓实干,务出实效;
2.密切配合,相互协调(行政与行政、行政与司法),综合执法,整规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
3.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4.深入基层,加强检查,力争达到预期目的。
C:王正福副省长讲话要点:
1.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充分认识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自觉性;
2.自正式文件下达后,知识产权局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方案要符合国务院文件精神,具有可操作性,要具体化;
3.加大宣传力度,要达到宣传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增强实施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的目的。
4.日常工作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
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材料之二十一
贵州省地理标志工作基本情况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年9月)
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突出强调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结合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商标管理职能,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做好农副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们根据贵州省的特殊省情,结合“三农”问题,在地理标志工作方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发挥商标管理职能,广泛宣传普及商标知识
由于贵州地理环境所限,相当一部分农民不知道什么是经营、什么是市场,有些人认为赶场就是市场。没有市场观念,或市场观念淡薄,自然就缺乏商标意识,更不具有现代知识产权意识。为帮助广大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破除传统农业思维,树立经营理念、市场理念、效益理念,掌握现代商标知识,我们加大了对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每年下发的《商标工作要点》中强调加大对《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商标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要求把宣传、培训工作做为商标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以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提高商标对生产者、经营者,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
二是结合新《商标法》颁布实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和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纪念《商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等活动,开展专题宣传。抓住当地经济发展和经济生活的大事,开展相应针对性的宣传。通过宣传,使政府对商标工作有足够的重视,使生产者、经营者、社会公众对商标的生产力价值有足够的认识。
三是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中,围绕商标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商标管理工作为经济服务的方式方法,商标管理工作如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进行探索和创新。认真总结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广和宣传这些经验,推动当地商标经营上台阶,加强对当地商标经营情况,如何更好地发挥商标的作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和了解,争取党委、政府对商标工作的重视、支持。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引导、扶持生产者、经营者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扩大商标的知名度,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我省特殊的省情,引导和支持知名度较高,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申请注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促进农民增收,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副产品经营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扩大农副产品的出口,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是在系统内外的商标法律、法规培训班上反复强调一个观点,即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要特别重视知识产权(商标),学会利用知识产权(商标)附加值发展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商标监督与管理
一是省工商局向全省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实施商标战略意见》,该意见在抓好注册服务,提高商标设计制作水平和闲置商标的转让、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此意见先后被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网、贵州日报、西部开发报、经济信息时报、贵阳日报、中国工商报报道,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商标监管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强化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根据市场规律,适时开展商标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商标监管的基层建设,加大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商标监管工作的指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商标监管机制,形成商标监管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职能具体实践者的主力军作用,在工商所的巡查制中,落实商标监管的管辖责任,改进商标监管办法,以商标监管为突破口,实现商标行政执法到位。
四是加强商标监管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商标监管的基础工作,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加强商标监管基础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商标监管数据库,建立商标监管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技术上、手段上强化监管措施,保障商标监管工作执法到位。
五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注册商标的发展和培育工作,规范各类商标使用行为。积极为生产者,经营者出谋划策,指导生产者,经营者通过转让、拍卖等形式盘活闲置商标,提高注册商标的利用率。
三、下一步打算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工商总局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商标法律培训班,工商总局李东生副局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使我们对发挥商标管理服务经济,服务“三农”问题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针对我省特色产业和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意识淡薄,管理方式落后,发展规模不大,农副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往往打不开市场销路,卖不出好价钱,未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对我省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布局情况进一步摸清,做到心中有数。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做好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工作,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更多地关注“三农”问题,为农业发展献计献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我省山地面积大,农民居住分散的特点,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利用赶场天积极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商标)的生产力价值观念,提高农民的市场理念、经营理念,效益理念。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发展的优势。
(三)发挥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商标的功能和作用,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在农副产品深加工,占领市场、扩大出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扶持农业的快速、稳步发展。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工商总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和贵州省工商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整合执法资源,跟踪打击各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对商标市场开展不间断的整治,实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查处大案要案,有效保护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
(五)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商标管理工作,使当地党委、政府对商标管理工作有足够的了解,争取当地的党委、政府对商标管理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更好地发挥商标的作用,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说明:
新《商标法》出台后,我省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申报了三件证明商标,但至今未被批准。
2002年申报二件:
1、都匀毛尖(茶叶)
2、从江椪柑(水果)
2004年申报一件:
1、贵州苗药(药品)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部署以及全国、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商标监管职能和商标法律的激励机制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工作,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通过强化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依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行政保护。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商标监管工作要以办案为中心,以保护注册商标权为核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突出重点、抓住源头,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做好注册商标的发展、培育和管理工作。
1、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和扶持企业树立商标意识,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扩大商标的知名度,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2、加强驰名商标推荐、保护和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法律途径更好地保护商标权益。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战略,规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使用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3、根据我省特殊的省情,引导、支持知名度较高,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许可制度,推动产业化经营和发展。
4、积极为改制企业出谋划策,指导企业通过转让、拍卖等形式盘活闲置商标,提高注册商标的利用率。
5、做好商标管理行政审批取消后对商标印制行业、商标代理机构的后续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商标印制违法行为,强化商标印制行业日常巡查力度和监管。依法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工作,建立商标代理机构的电子档案,坚决清理商标使用中的不良文化现象。
(二)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在依法查处案件同时,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市、州、地工商局要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的宣传氛围,在主要街道、建筑物、大型购物商场等活动场所悬挂标语,展示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的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会议、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适时选择商标侵权假冒、仿冒典型案例,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网站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规范商标行政执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商标执法、保护环境。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
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势头,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手段。各地在进一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要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奥林匹克专用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的违法案件。
三、方法步骤
(一)7月中旬-9月中旬,开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商标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的集中行动。各地要密切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积极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和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协定的承诺,严厉查处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一视同仁地依法保护国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进一步树立我国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
(二)9月中旬-11月中旬,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集中行动。各市、州、地之间要通力合作,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权益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11月中旬-2005年春节前,开展查处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和非法印制、出售、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违法案件集中行动。各地要对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市场和印刷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经营者和印刷企业严格遵守注册商标及商标印制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发生在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商品上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和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要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四、几点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级商标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商标市场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注册商标权,是保护知识产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是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现实需要;也是纠治商标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需要。各市、州、地工商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用实劲,见实效。各级商标监管部门要下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主管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全面掌握专项行动的过程,亲自协调解决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认认真真地组织实施,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紧紧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把商标监管工作与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把与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参与度高、问题突出的各类商品作为商标监管工作的重点。
(三)坚持综合治理的思路,推进标本兼治的措施,真正把商标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为商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个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
(四)商标监管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克服懈怠思想,克服松劲、麻痹情绪,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对商标市场实施不间断的专项治理,实行“地毯式”、“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商品交易会进行有效商标监管,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通过监管和检查,督促监管对象建章立制,下大力气整治和规范商标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强化商标执法的统一性,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商标案件要严格依照《商标法》处理,切实维护商标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在查办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要严格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没收、销毁侵权物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依法予以从重从快处罚。
(六)在商标行政执法中,要加强与公安、海关、质检、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商标执法协作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对于涉嫌商标犯罪的案件,要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
使用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关于全面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全面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
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全面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实施商标战略,是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开展的一项全新的工作。其目的就是宣传商标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服务于商标注册,更好地实施商标战略,挖掘、培育出我省众多的品牌,形成我省的品牌群体,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是商标所有人重要的无形资产,更是世界贸易组织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社会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然而,在我省人们的商标意识还很淡薄,对商标的作用和意义认识还远远不够,强化社会商标意识、品牌意识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商标管理、商标保护的职能部门,各级工商干部要率先学习《商标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商标意识,在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实施商标战略方面,要以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高度责任感,把引导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实施商标战略,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特别是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为契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营造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氛围,在主要街道、建筑物、大型购物商场等活动场所悬挂标语、展示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的公益广告,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商标保护意识,为实施商标战略扫清思想障碍。
二、积极引导,切实抓好商标注册服务工作。凡是有市场前景可以注册而未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要积极引导、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对有一定知名度的老牌子老字号的产品与服务,要支持其尽快申报商标注册;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宣传发动和服务工作,把商标注册的重点逐步引向科技产品和农业产品,对那些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产品与服务,要积极扶持、指导办理商标注册。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提高商标设计制作水平和闲置商标的转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为企业提供注册资料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努力提高注册商标的设计制作水平。新注册商标的语言选择、设计,要充分注意其独创性、显著性和合法性,根据产品和服务的特性、特征,用文字、网络或其组合构成富有美感的标记,便于社会和消费者通过商标了解企业,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与此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调查,积极牵线搭桥,促进闲置商标向省内、省外企业的转让和使用,变无形资产转变为有形的物质财富,避免注册商标因企业转制等原因被闲置,造成资产浪费,提高注册商标的利用率。
四、争创国家驰名商标,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帮助、指导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作为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调查,认真准备,积极动员和推荐本地使用时间较长、市场份额大、发展前景好的注册商标,申报国家驰名商标认定。同时,要大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商标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精心培育、扶持和规范商标使用,用本地实施商标战略较成功的经验,推动当地商标注册工作和商标战略进一步实施,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扩大商标知名度,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