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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省工商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和参与制订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
(二)主管全省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证照,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
(三)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或经省政府授权,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四)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参与研究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参与论证、规划全省市场布局,开展各类市场登记及统计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八)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
(九)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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