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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理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备案的通知来源: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0-06-29
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
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在全省开展办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备案工作,凡在我省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按照《办法》规定可于2010年7月1日起,来我局进行备案, 通过备案的经营者可以取得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电子链接标识,并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其电子链接标识。相关表格在贵州红盾网www.gzaic.org.cn“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备案”栏中下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凡是在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
(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备案有以下要求:
1、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主体在贵州省辖区内;
2、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也可向我局申请预备案,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3、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负责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4、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主体不在贵州省辖区内,又在贵州省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如:大型网站的贵州频道或者贵州子网站等),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办理备案或者预备案。
二、备案程序
(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网上下载或到贵州省工商局电子商务处、贵阳市电子商务处领取《备案表》;
(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准备材料,认真逐项填写好备案表,署名、盖章与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并提交至贵州省工商局电子商务处或贵阳市电子商务处;
(三)经登记人员对备案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决定受理后,发放《回执》,回执上应注明审核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对于审核合格的经营者,应在受理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予备案证书;
(五)经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2次不合格的单位,退还资料。审核时限从整改完成之日起从新计算。
(六)几点说明: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领取《备案证》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链接标识放置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
2.办理备案过程中,工商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3.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也可委托网站或者网页建设单位(ICP企业、ISP企业)代办备案,代办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代办备案企业应定期向省工商局电子商务处报送用户相关统计资料。
四、备案提交材料
(一)备案表:省工商局统一印制的备案表,加盖公章;
(二)证件复印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根据各自情况需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自然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资料证照复印件等。
五、办理备案地点:
(一)贵阳市中华南路36号16楼贵州省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马骏、赵吉甫 联系电话:5850063 QQ:85112315
(二)贵阳市中山西路51号9楼贵阳市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负责贵阳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备案)
联系人:陈晓玉 联系电话:5285090
附件:《贵州省工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表》
表格一:贵州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工商备案责任书
表格二:贵州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备案申请表
表格三:贵州省网络经营企业备案网站工商年检申请表
表格四:网络经营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
表格五:网络经营企业备案注销申请表
表格六:备案申请表审核情况及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