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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来源: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0-06-29
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6月1日正式颁布,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按照《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工商市[2010]120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服务工作,促进贵州省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牢牢把握“两促进、两维护”指导思想和原则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是利用网络开展的新型经济活动,网络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拉动居民消费、实现创业和就业的重要途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服务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目的,要牢牢把握“两促进、两维护”指导思想和原则,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发展,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将“两促进、两维护”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
各市、州、地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办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各地、州、市工商局要确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部门,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到人,做到监管有人,投诉有门。省局将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目前省局正在建设全省网络监管平台,以网络监管平台为基础,拟构建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服务协调指导中心。先进行试点,设立备案投诉举报监管服务窗口,不断总结摸索工作经验,适时向其他地区全面展开。
三、加强培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网络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传统经济模式有联系又有区别。《办法》是以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三定”方案为依据,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深入研究和了解网络经济的特点和规律,全面理解和掌握新规范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规定是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务之急。各地工商机关要开展《办法》培训工作,全面理解掌握《办法》指导思想、立法宗旨和原则,全面准确《办法》规范的主体、规范的行为、规范的内容、规范的方式和方法、规范的职责和任务,全面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培养一批适应工商需要的网络监管人员。省局近期也将集中时间对各市、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领导和网络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交流培训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省局也将于7月1日起开展对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的备案工作,同时下发《关于开展办理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网站备案的通知》。目前一些网络经营者、网络服务者对网络经营法律法规不熟悉,办法出台后经营者可能有顾虑,担心经济成本加大、经营利益受损。对此各地工商机关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要阐明我省工商机关鼓励、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网站备案采取自愿免费、便民的原则。同时,要向社会公众宣传、解释《办法》的主要内容,普及网络购物常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