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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副省长谢庆生要求贵州工商机关
加强市场监管 保障消费安全来源: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0-03-23 3月5日,贵州省副省长谢庆生在贵州省工商局呈报的《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全省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给予高度赞扬,要求贵州省工商机关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努力保障消费安全,切实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据了解,今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贵州省各级工商机关以食品市场、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安全生产为重点,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558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4081户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479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4件、4435.6公斤,有效维护了两节期间市场繁荣稳定。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以粮食、食用油、鲜肉、蔬菜、水产品、熟肉制品、糕点、酒、儿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共对流通环节4362批次食品进行了初筛,合格4246批次,合格率98%。并针对初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了白酒、速冻食品、白瓜子、烘培食品、面包糕点、乳制品、腌腊制品、食用油、饮料、糖果等10类节令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共对流通环节362户食品经营主体共525批次进行了抽样送检,合格率99.4%。及时通过贵州工商红盾网向社会公布了抽样检验合格食品相关信息,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确保了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食品100%退市。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强了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和巡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行为,查处和曝光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及时发布旅游市场消费提示、警示信息。督促景区管理部门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息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强化文化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把清查非法出版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强化节日市场检查,对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追根溯源,严肃查处。采取多种形式发现黑网吧线索,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的黑网吧,坚决“发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两节期间共取缔黑网吧30个。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继续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两节期间共取缔传销窝点15个,清理传销人员221人。
强化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加大对送货下乡的家电、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针对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秩序。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证照不全、无照经营,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职责分工,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收集、整理、分析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来信来访的动态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同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一会两站”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24小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分流督办,及时处理反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两节期间全省工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50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5万元,切实保障了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卜锐)


